夫妻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导读:离婚时房产分配,应视情况而定: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属个人资产,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属共同财产,需分割。先尝试友好协商,若不成,可向法院提起...
夫妻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导读:离婚时房产分配,应视情况而定:婚前全额购置的房产属个人资产,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属共同财产,需分割。先尝试友好协商,若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双方意愿决定分配方式:若都想要房子则竞价;若只有一方想要,则评估后补偿;若都不要,则拍卖分配所得。一、夫妻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关于离婚时对于房屋应如何进行合理公平的分配,这需依据特定情形来予以决定:
首先,如若房产系在婚前由单一主体全额购置,则此财产可被视为个人资产,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将不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划分;
其次,倘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得,那么它便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理应参与财产的分割。
在此过程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1.协商为先,房屋的分配比例、分配方式以及分配期限等事宜,首先应由夫妻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2.若双方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裁决房屋最终应如何进行分割。
在法院进行房屋分割时,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若双方均有意愿获得房屋产权且愿意通过竞价方式获取,法院应予批准;
若仅有一方期望获得房屋产权,则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估值,随后由成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双方均无意保留房产,则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所得款项进行合理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其实我们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离婚了房产如何分
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何分割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其实我们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是该房产是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如果房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婚后并未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离婚时配偶无权分割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了房子怎么分”,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夫妻离婚了房子怎么分
如果这个房子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一人出资购买的,那这种情况肯定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是不会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是谁购买的,只要是用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肯定就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房子,肯定是会进行均等分割的。夫妻离婚之后,房子的分割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对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
由于夫妻财产共同制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再加上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住房相对紧缺,而房屋通常又具有升值潜力,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大多数夫妻离婚时均主张要求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同意采取竞价方式处理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对该房屋的分割按照当事人双方协议的办法,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或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参照房屋的最高竞价价格判决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对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一方对房屋所有权提出主张,在对方不持异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房屋由主张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当事人取得,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数额,参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的评估价值进行确定。
3、对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
在少数离婚诉讼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特别是福利性房屋都不愿意主张所有权,而是想取得一定的房价款补偿后再另行选择购买房屋。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其实可以依当事人申请,通过委托拍卖机构对双方争议的房屋进行拍卖后再行分割。
其实在婚姻当中还有一些情况,就是虽然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但是是其中一方的父母把房子购买了,登记在他们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其实是算作赠与,那赠与给谁,这个房子就是谁的个人财产,也是不会进行均等分割的,除非是表明了赠与给夫妻双方。但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那只要是婚后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的谁的名字,他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必须进行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