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公证需要多久(民法典同居关系是否就有婚姻关系)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公证需要多久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公证需要多久问题带来帮助。一、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公证需要多久
婚姻关系公证一般十五个工作日内其实可以拿到公证证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其实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其实我们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其实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二、民法典中确认婚姻无效要多久
确认婚姻无效要多长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用简易程序审理时,其实我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其实可以延长一个月;
2、如果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其实我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其实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
1、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对少数民族婚龄有特殊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其实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其实我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其实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婚姻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有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婚姻和婚前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
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结婚后,另一方其实可以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后该婚姻自始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其实我们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公证需要多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民法典同居关系是否就有婚姻关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同居关系是否就有婚姻关系,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民法典同居关系是否就有婚姻关系
自从《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有关系,所以同居关系不会形成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补办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同居关系该怎么解除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自行解除。
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但是如果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其实可以审理判决的。
单独的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管。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诉讼解除。
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其实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自从《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有关系,所以同居关系不会形成婚姻关系,具体的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