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不给补办结婚证怎么办(民政局死活不给补办结婚证)
导读:若问题由申请人引起,需按条件改正后重新申请;若是管理或处理中的误差或失误,可向民政局书面申诉;或收到无法补发通知后60天内,向县市区级社会事务行政主管部门...
民政局不给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导读:若问题由申请人引起,需按条件改正后重新申请;若是管理或处理中的误差或失误,可向民政局书面申诉;或收到无法补发通知后60天内,向县市区级社会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若不满复议结果,可向地市或省会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民政局不给补办结婚证怎么办
首先,若问题是由申请人自己引起的,那么申请人就需要依照上述列出的各个条件进行改正和完善之后,再重新提出办理申请;
其次,若问题源于申请书提交后的管理或处理过程中的抽样误差或者工作失误等,即与民政局本身无关的原因,申请人其实可以向该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诉;或者是在收到民政局无法为其补发结婚证书的正式通知后的60天内,向上一级民政部门,即所在城市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社会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进一步来说,若对行政复议给出的答复仍然不够满意,那么申请人还其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即地市级别或者省会城市级别的人民政府依法寻求行政诉讼的途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其实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其实我们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民政局不给开单身证明了如何办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
,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需要用到单身证明,遇到这种情况,我们的建议本人出具一份未婚声明,然后拿着这份未婚声明到当地的社区或者居委,村委盖章,然后再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即可。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公民其实可以开单身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要未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政局不给补办结婚证怎么办”,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手续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手续,需要带什么证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其实我们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其实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其实我们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受委托人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其实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手续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