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议签字后我不想要了行不行(不会写字的家里老人想立遗嘱给我怎么立)
导读:遗产分割协议签字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此类协议涉及继承、分割和赠与等,一旦依法成立且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需更改或撤销,必须依法操作,否则可...
遗产分割协议签字后我不想要了行不行
导读:遗产分割协议签字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此类协议涉及继承、分割和赠与等,一旦依法成立且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需更改或撤销,必须依法操作,否则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签署前务必慎重考虑。一、遗产分割协议签字后我不想要了行不行
遗产协议通常包括继承协议、分割协议及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等各个种类形态。
只要其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建立并基于各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未涉及违法或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行为,该类协议便立即产生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予以撤销。
若有需要更改或撤销的情况出现,当事人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和操作,否则将有可能承担对应的合同违约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遗产分割协议遗漏继承人有效吗
关于遗嘱在分配财产方面可能存在遗漏继承人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有涉及到继承权和财产分配问题的当事人都必须遵循着互相理解和包容,友好和谐的原则来进行沟通和解决。
若需处分共有财产或进行重大房产改造或改造用途等事宜,则应经过至少占有总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权益人或全体共同权益人的一致同意,除非在共有权利人间已作出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其实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产分割协议签字后我不想要了行不行”,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不会写字的家里老人想立遗嘱给我怎么立
不会写字的家里老人想立遗嘱给我的话是其实可以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或者是采取录音的遗嘱、以及采用口头的形式来进行订立都是其实可以达到最终的目的,这些形式的遗嘱都其实可以不用签字的。不会写字的家里老人想立遗嘱给我怎么立?
老人不会写字,立遗嘱时可行办法是:
一、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
虽然公证遗嘱中也规定必须有老人的签字,但我国的《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
1、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其实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其实我们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2、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其实我们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其实我们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即,老人不会签名的,其实可以用按手印替代写字,但公证员应提取遗嘱人的全部指纹存档。
二、采取录音遗嘱的形式。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其实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其实我们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遗嘱不需要遗嘱人签名,但这个有一定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录音遗嘱在封存时也必须有遗嘱人的签字。不过《民法典》中关于录音遗嘱,在封存时没有要求遗嘱人签字的规定。
三、在老人处于危急时也可采取口头遗嘱的形式。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第五款对口头遗嘱的规定如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其实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其实我们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符合立口头遗嘱的前提下,所立的口头遗嘱不需要老人签字。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不会写字的老人只要意识都是清晰的,那么就其实可以选择其它形式来进行处理,但前提一定要有见证人的存在才其实可以实施,但对于这情形最好是使用公证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公证遗嘱是比其它形式的遗嘱效力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