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遗嘱人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
导读:在无遗嘱情况下,财产将按法定继承分配。分配规则明确,首先由在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已全部去世,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
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
导读:在无遗嘱情况下,财产将按法定继承分配。分配规则明确,首先由在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已全部去世,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这一制度确保了遗产的公正、合理分配,维护了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
无遗嘱情况下的财产将依据法定继承之规定进行分配,这类遗产的分配有明确规则可循,即首先由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在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分享;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已离世,则由以下顺次排列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共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没有立遗嘱的怎么分配遗产
对于没有设定遗嘱的情况下,遗产该如何进行合理分配呢?众所周知,如果生前某人拥有某种形式的财富,那么在其离世之后这些财富将根据当事人意愿转移至其他人手中;
然后,在某人逝去后所留下来的那部分财富便成为了所谓的遗产。
依照相关法律或是依法定程序通过遗嘱方式继承他人财富的人次序即为继承人。
假如并未预先制定遗嘱,那在继承过程展开后,仍然存在遗嘱行为的,便依循遗嘱继承或遗赠办法处理财产;
若存在遗赠支持协议的话,则就要按照协议约定予以执行。
在难以确定遗嘱存在与否且缺乏丧亲支持协议的前提之下,只有法定继承方式可能得以实施。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法定继承的次序列举如下:
首先是配偶方,其次是子女们及其父母;
再来是兄弟姐妹,再剩下就是祖父母及其祖父母。
当继承仪式正式启动时,第一级别的继承者得到获益,而第二级别的继承者则不能享受这份继承利益。
若是缺乏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便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
此处所讲到的“儿童”,除婚生儿童之外,还包含有非婚生儿以及被依法收养与依法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至于提到的父母,不仅涵盖了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既有实际抚养经历又具备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其实可以按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一阶继承者继承,二阶继承者不继承。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将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遗嘱人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
其实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在法定继承中,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其实可以不均等。一、没有立遗嘱财产怎么办
其实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其实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其实我们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其实可以不均分。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继承法第14条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3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继承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特别提醒:
1、继承的事由发生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若存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再继承。
2、上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上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上述兄弟姐妹也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通常在遗嘱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也没有或者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话,这个时候其实可以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需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由第一继承人分割遗产,并且通常情况下是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