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需要注意什么(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
导读:婚前购房,婚后共还贷款需注意:如双方愿公证,可办理;否则,按现行法无需公证。双方可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形式为各自、共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有。约定应...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需要注意什么
导读:婚前购房,婚后共还贷款需注意:如双方愿公证,可办理;否则,按现行法无需公证。双方可约定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属,形式为各自、共有或部分各自、部分共有。约定应书面,以保障权益。一、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需要注意什么
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夫妻双方明确表示希望进行公证,那么便其实可以依照其意愿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然而,若夫妇二人并未提出该项需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自然无需进行专门的公证手续了。
在合法的前提下,男女双方有权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各自拥有之财富进行约定,这份协议可将这些财产划分为各自所有、共同拥有或部分为各自所有,部分为共同所有等多种情形。
同时,这一约定务必以书面形式呈现,以便更好地履行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其实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后还能能否要求分割
在婚前购房并完成首付款支付之后,其余款项由按揭贷款方式解决,此时登记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唯一或者会同配偶以及岳父岳母姓名所示,该房产便理应被确认为个人婚前所有。
然而,当婚姻关系依法确立之后,所有此后支付的住房抵押贷款部分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在面临离婚解体时,权利人享有主张对其进行合理分割的合法权益。
如若发生在婚后购买房地产的情况,无论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所列明的所有权人为何,也不论在购买过程中由何人完成首次付款交付,亦或是在整体购房屋成本中所承担的比例高低,这部份房产均将被认定为夫妻两者之间的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圾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需要注意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今很多人会选择在结婚之前买房,那这样的房产多数就会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现实中往往事与愿违,即使在婚前买房也登记在了自己名下的,但婚后可能会出现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那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该房屋是你丈夫子婚前购买取得,其实我们应当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也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债务。你与你丈夫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考虑到你在婚姻存续期间曾与你丈夫共同清偿该笔贷款,如果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作任何考虑是有悖于民法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因此根据有关人民法院对处理离婚财产的有关精神,对于这类财产的分割,其实我们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
二、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其实我们应当予以返还。
三、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因此,这套房屋应属产证登记人即你丈夫所有,你可要求返还自己清偿贷款的部分。
综上,我们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由于一方在结婚之前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买房的,此时一般都是将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字,相应的每月偿还银行的欠款也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此时也不会改变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过就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来看,在离婚的时候需要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