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导读: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分割可采取以下方法:将股权分配给实际运营方,并给予对方等值现金补偿;或将股权平均分配,双方继续持股;若一方非股东,可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后...
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分割如何进行
导读: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分割可采取以下方法:将股权分配给实际运营方,并给予对方等值现金补偿;或将股权平均分配,双方继续持股;若一方非股东,可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后进行分割;另可选择清算或拍卖公司,合理分配所得款项。一、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分割如何进行
1.我们其实可以把公司的股权分配给实际掌控公司运营的那一方,同时,这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等同于股权价值一半的现金作为补偿。
2.另外,我们还其实可以考虑将公司的股权平均分配,这样的话,在夫妻离婚之后,他们就其实可以分别以股东的身份继续持有公司的股权。
3.如果夫妻中的某一方原本并不属于公司的股东,那么在对共同持有的股权进行分割之前,我们其实可以先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当然,如果不愿意征询其他股东的意见,也是完全其实可以的。
4.此外,我们还其实可以选择将公司进行清算或者是拍卖,然后将所得的款项进行合理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其实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其实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离婚公房如何处理
(1)对于担当子女监护人并负责抚养照顾的一方而言;
(2)在男女平等前提条件下,优先选择照顾女方;
(3)重点关照那些残疾或者生活较为困窘的一方;
(4)重视维护没有明显错误行为的那一方。
关于已购置公房的分配事宜:
(1)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由某一方全额购买的公共住房并没有申请过银行贷款,那么即使是以他/她个人名义购买的,但购买的住房仍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当出现离婚情况需要进行财产分割时,必须予以平均分配。
(2)同样地,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某一方在购买公房时申请了银行贷款,那么尽管住房是用一方的名义抵押申请贷款的,但是贷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该住房也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同样,在面临离婚进行财产分配时,必须予以平均分割。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在离婚诉讼时期尚未取得房产证,而夫妻双方对于房产所有权问题又无法达成一致,此时,法庭将会通知纠纷双方,等到房产证得到确认后,他们可再次提起诉讼明确房产分配事宜。
(3)再者,如果在婚前某一方已经全额购买了公租房且从未申请过贷款,那么,无论该方是否已经获得房产证,购置的住房均将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因而无需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公司股权分割如何进行”,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其实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现在可能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财产类型,如知识产权、房产、汽车以及公司股权,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割是不太一样的。那一般离婚时股权该怎么分割才好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司存续期间,无论属于自然增值还是经营所得,公司名下包括增值部分的资产均属于公司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分割。因此宝强提前将公司转移到自己名下的确避免了后面的巨大麻烦。
那么离婚时,股权到底如何分割?针对这个情况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二是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其实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就其实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其实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出现离婚股权纠纷法院怎么判?
1、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在查询公司股权时,其实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输入配偶姓名,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对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2、调查清楚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
3、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时需要具体区分属于共同股权还是个人股权,即使是属于个人股权,对于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也是其实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进行分割的。当然,离婚夫妻很容易在这方面产生争议,这时我们的建议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