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孩子由女方抚养)
导读:离婚协议中,若男方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多次催告其履行义务。若无效,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男方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
离婚协议上
导读:离婚协议中,若男方拒绝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可多次催告其履行义务。若无效,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男方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发放执行通知书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执行。一、离婚协议上,男方不愿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针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如男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孩子抚养费义务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应对策略:
首先,其实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催促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若经多次催告而男方仍未给予回应或未实际履行相应义务,那么便其实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当法院做出了生效判决之后,如果男方仍然无视法律规定,继续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就其实可以依据该生效判决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了。
法院接收到执行申请或者接收到了移送执行的相关材料后,有责任向被执行人发放执行通知书,并且其实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其实我们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其实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离婚协议上的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两种基本的途径:
首先,其实可以通过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深度沟通和协商,对原有协议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者变动,从而达到变更抚养权的目的;
其次,当其中一方当事人出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变更抚养权法定事由时,有权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法庭审核批准后实现抚养权的变更。
具体来说,这类法定事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家长一方向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身体伤残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责任的状况;
子女年满八周岁尚属于未成年人且愿意跟随另一方一同生活,并且该方具有抚养孩子的实际经济能力;
所提及的与子女共同居住的父母一方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
以及和子女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等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协议上,男方不愿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孩子由女方抚养
孩子由女方抚养,不管男人是否愿意付抚养费这都是必须要支付的;在夫妻离婚了之后一般都是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都是会以当事人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来进行支付。一、孩子由女方抚养,男人愿意付抚养费吗?
孩子由女方抚养,男人是必须要支付这笔费用,这与是否自愿是没有任何的关系;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抚养费给付标准是多少?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其实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是由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进行支付,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都需要给予,因而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在给了判决结果之后而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其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