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我该怎么办(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导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与探视权冲突频发。若一方探视子女对其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法院可裁定中止其探视权。若另一方拒绝配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我该怎么办
导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与探视权冲突频发。若一方探视子女对其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法院可裁定中止其探视权。若另一方拒绝配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保子女权益。一、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我该怎么办
针对离婚夫妻因一方拒绝另一方向子女进行探望而产生的纠纷,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并给出相应解决措施:
首先,若父母任何一方探视子女时,其行为会对子女的心理与生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那么,应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中止该方的探望权,直至相关负面影响消除之后,方可恢复其探望权;
其次,若问题出在另一方拒绝让您行使探望权上,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对方不按约定给钱如何办
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若有一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其应得之财产份额,您有权援引下列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首先,倘若您已与前配偶签订书面协议并成功取得离婚证书,那么您便有权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协议内容,即要求对方严格遵照离婚协议,交付相应的财产份额。
待依法获得具有说服力的判决或调解书之后,您还其实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以保障自身权益。
其次,如果您选择向法院诉诸于法律,诉讼过程中所取得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通常会包含对各财产的分割处理意见,此时,您其实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次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我该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时候,法院将孩子判给了前妻。虽然没有实际抚养孩子,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却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实际上,前期以各种理由不然见孩子,那么此时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方不履行让另一方探望的义务的,拥有对孩子探望权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律图小编温馨提示:
我国法律规定“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孩子,离异双方都应尊重探视权,合理行使探视权,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环境。
二、探望权的中止事由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
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
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
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
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并非仅仅是对子女的看望,还应包括对子女的爱护、保护、教育等各方面,表现在对子女生活上的照顾以及学习、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一旦发生探望权利纠纷时,首先的救济方式其实我们应当是相互协商,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
对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来讲,其实际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即使没有支付抚养费,这种权利也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要是出现前妻不让见孩子的情况,此时其实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