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离婚法院能判吗(农村自建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导读:涉及农村自建房的离婚诉讼,法院可裁决。双方可先协商确定产权,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裁决。但需注意,农村自建房常存在所有权不完整情况。因此,法院可能不...
农村自建房离婚法院能判吗
导读:涉及农村自建房的离婚诉讼,法院可裁决。双方可先协商确定产权,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申请裁决。但需注意,农村自建房常存在所有权不完整情况。因此,法院可能不会直接判定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使用权归属。一、农村自建房离婚法院能判吗
在涉及离婚时,农村自行建造的住房可经双方共同商议后明确其产权所属;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依法向法庭申请裁决,以确定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
需要指出的是,这类农村自建房通常处于尚未获得完整所有权或尚未取得所有权的状态。
因此,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人民法院将不会直接判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决定由哪方当事人继续享有使用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农村自建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依据相关规定,存在约定的情况下应遵循约定处理,若无明确约定则应遵循如下原则执行:
1.一方可支付全额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其个人名下者,此种情形之下,除非达成其他特定协议,否则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事宜发生时不对其进行分割处置;
2.如某一方支付全额购房款项之同时将房屋登记于双方姓名之下,则视作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类情形下,若离婚事宜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收裁机关可依法介入强制分割。
3.如房屋系在登记程序之前通过贷款购买且登记于一方名下,但还款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者,离婚之际,产权归属方为登记人,但婚后房屋产生的增值收益及还款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于离婚阶段的另一方有权对此部分提出分割请求。
4.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何方,均被视作共同财产。
5.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为其购置了房屋,应视为对子女的单方面赠与,此种情形之下,房屋应属个人财产,除特殊约定外,离婚时不予以分割处理。
6.若在购置房屋过程中,涉及到夫妻双方向各自父母的出资问题,无论是全额购房还是非全额购房,仅登记于一方名下或双方名字皆在,若未作特别约定则应平等共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其实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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