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跟(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
导读:父母离异后,孩子若不愿随任一方,仍有权在求学阶段向父母索要赡养费,直到其年满18周岁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已满16周岁并能自给自足的孩子,父母可停止支付赡...
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跟
导读:父母离异后,孩子若不愿随任一方,仍有权在求学阶段向父母索要赡养费,直到其年满18周岁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已满16周岁并能自给自足的孩子,父母可停止支付赡养费。一、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跟,但是还在就读其实可以要赡养费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破裂后,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支付子女就读高等教育机构所产生的相关学费及其他费用。
然而,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来讲应截止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对于年满16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18周岁之人,若该未成年人已经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力创造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这笔收入其实可以在既定区域内维持基本的生活标准,那么他们的父母便有权利停止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其实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能分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条文中明确指出,父母离婚涉及到的子女名下财产状况通常是无法予以分割的,仅能就夫妻双方拥有的共有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此种法律设定意味着,夫妻在决定离婚之际有责任对其共有的所有财产进行协商处理;
倘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或陷入僵局,则必须委托给具有权威性的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优先保护子女权益、尊重女性地位以及确保无过错方权利不受侵害的原则给予公正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跟,但是还在就读其实可以要赡养费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一、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种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终止。
因此即使子女在父母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对父亲也要尽赡养义务。
如果父亲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但是却不能因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对抗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其实我们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还能要求其赡养吗
孩子被收养后,与其养父母已经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不需要再对其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了。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孩子被收养后,亲生父母是否还能要求其赡养
孩子被收养后,与其养父母已经形成收养关系,此时,不需要再对其亲生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了。
我国法律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父母离婚后跟妈妈生活,能不赡养生父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其实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