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应如何判定(夫妻离婚2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定)
导读:子女抚养权裁定应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准则,法官会综合考量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职业收入、道德品质及长期监护情况。两周岁以下通常判给母亲,但有特殊情况另议。十周岁...
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应如何判定
导读:子女抚养权裁定应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准则,法官会综合考量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职业收入、道德品质及长期监护情况。两周岁以下通常判给母亲,但有特殊情况另议。十周岁以上需尊重孩子意愿。涉及两个孩子时,一般每人抚养一个。一、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应如何判定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应秉持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定,法官在决定抚养权归属时,将会全面考量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夫妻双方的职业收入状况以及道德品质以及孩子是否长期由某一方的家长监护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此外,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儿童,一般情况下将判决给母亲抚养,但若出现如女方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等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
而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需要充分尊重其个人意愿。
如果涉及到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情况下遵循的是每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两个小孩各判一个抚养费的规定
在离婚中导致夫妻双方各自分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时,对于未直接负起监护职责的那一方而言,必须要按照法规规定向孩子支付抚养费用。
具体支付额度和方式如下所示:
1、如若当事人有稳定的工作并取得相应收入,那么抚养费用应以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为基础来进行计算。
同时,确保能承担起两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责任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适当调整支付比例,但总的来说,最高比例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当事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应根据他们当年所获得的总收入或者是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以此作为参照标准来得出具体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比例的确定会受到实际情况的影响,因此可能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3、当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例如需要承担外打工费用等,其实可以适当提升或者降低已定好的支付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两个小孩抚养权应如何判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两个小孩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其实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其实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一、两个小孩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其实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其实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要什么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毕竟抚养权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执行案件,在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院其实我们应当积极的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做调解工作,尽可能的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最大化的避免对未成年子女的伤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需要倾听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尤其是其实可以独立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未成年人,其实我们应当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见和选择。经查实,如是基于子女意愿,不愿跟随申请人共同生活或其他原因导致执行无法继续进行的,法院其实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并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变更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