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离婚对方净身出户(什么情况净身出户)
导读:在离婚过程中,原配方可能通过两种方式达到净身出户的目的:一是双方自愿书面协议,一方主动放弃所有财产;二是法庭根据财产状况,遵循公正、平等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什么情况离婚对方净身出户
导读:在离婚过程中,原配方可能通过两种方式达到净身出户的目的:一是双方自愿书面协议,一方主动放弃所有财产;二是法庭根据财产状况,遵循公正、平等及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原则,判决一方不得分得财产。此外,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离婚时出现净身出场的情况。一、什么情况离婚对方净身出户
一种情形为夫妻双方经由自由意志,试图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达成协议,约定某一方无故放弃所有的财产份额;
另一种情况则是在经过法庭审理后依据财产具体状况,遵循公正、平等及保障未成年人和女性以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原则裁决,从而导致某个手握财产的一方并未能从中分得任何部分。
此外,也存在着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离婚并导致净身出场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其实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什么情况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呢
以下为离婚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之情况:
1.女方处于孕期、生育后一年之内或者停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之时,男方提起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
2.生效判决书没有明确准许离婚以及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情况及充足理由,则原告诉讼人在六个月内再次向法院提出诉讼;
3.原告主动撤销诉讼或经由法庭宣布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情况与足够理由,在六个月内再度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情况离婚对方净身出户”,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什么情况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有效与否,与协议签订的方式及协议约定的内容密切相关。夫妻双方是其实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约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中一方是净身出户了的,而净身出户其实也就是指夫妻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一分钱的共同财产都没有获得,而这样的情况下最终还顺利的离婚了。不过通常在什么情况净身出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净身出户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其实可以协商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均分一人一半。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一方其实可以要求适当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义长久稳定居住在一起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通常意义下的出轨仅仅是在婚姻期间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很少有人会上升到同居或者重婚这个严重程度,也就是说出轨很难达到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所以仅仅以出轨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净身出户,是得不到支持的。婚姻纷繁复杂,在婚姻中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不孤注一掷,不偏激不绝对,才是面对正常生活风险的唯一方法。
二、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2、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其实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其实我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其实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一般在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也是不会作出净身出户的处理,通常是在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其实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同时又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那就其实可以让其中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净身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