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
导读: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及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财产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公...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未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及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无效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财产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公平裁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婚姻无效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存在重婚行为。
这里所说的“重婚”,既涵盖了有配偶者的重婚,也包含了明知道对方已经有配偶还自愿与其形成婚姻状态的情况。
第二种情况则是指一方或另一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男性须年满22岁,女性须年满20岁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因此,如果有人申请确认婚姻效力无效,或相关部门需要确认其婚姻是否有效,但男女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那么就无法判定他们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简单来说,对于那些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应该在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之前提出或确认其婚姻无效。
第三个原因就是结婚的男女双方之间存在着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当事人也不享有作为夫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其实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决。
对于因重婚引发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问题,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的种类包括哪一些
首先,来解释下何谓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主要涵盖了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重婚现象。
重婚有两大表现形态:
第一种是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即在前一段婚姻尚未解除的前提下,又与其他人士缔结新的婚姻登记手续,从而构成重婚罪行;
另一种则是事实上的重婚,例如在此前的婚姻状况仍未解除的情况下,却又与他人以夫妇的名义或实质性的身份共处一室,尽管并没有对新的伴侣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从实际效果上看,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
其次,未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而进行结婚缔结的婚姻也构成无效婚姻。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男士需年满二十二周岁且女士须年满二十周岁才能依法准许结婚。
最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禁止近亲通婚,这包括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家族中的直系亲属和在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之间不得进行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热门城市:衡阳律师 南阳律师 松原律师 邵阳律师 济源市律师 梅河口市律师 岳阳律师 江门律师 承德律师 敦化律师
有的人不满足结婚条件,但为了能够结婚而隐瞒一些事实,这种情况下缔结的婚姻一般是无效的。而对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告诉大家无效婚姻的情形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法律规定的其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
二、哪些人其实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其实我们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了《民法典》中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是哪些了吧。如果婚姻被宣告无效的话,那么男女之间就不能产生合法的夫妻关系,此时彼此的利益就不能得到保障。而实践中,能够申请婚姻无效的人,也是需要根据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才能确定的。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南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