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二次离婚诉讼流程:请律师协助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审查,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立案后发起诉书给被告,听取法院安排的开庭日期、时间,并分别向原、被告发送...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导读:二次离婚诉讼流程:请律师协助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法院审查,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立案后发起诉书给被告,听取法院安排的开庭日期、时间,并分别向原、被告发送开庭传票。如果法院经调解无果,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
关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相关流程如下:
首先,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来编写相应的起诉状;
其次,因为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所以我们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接下来,将撰写完整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
在此基础上,由法院裁定是否接受此次诉讼;
若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那么便会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被告方发放对应的起诉书;
最后,听取法院安排的开庭日期、时间,并分别向原、被告发送开庭传票。
如果法院经调解无果,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一定判离婚
虽然在历经第二次起诉之后,法院未必必定会做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在此期间,作为原告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理由进行申诉并请求离婚,却无法保证能够向法院提供相关的有力证据来加以证实,那么相应地将要面对的后果便是面临着有可能再次被法院拒绝准许离婚的局面。
因此,在第二次提出离婚申诉之际,必须认真准备充足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然真正破裂的详尽证据,针对不同的案情实际情况,考虑周全,做好充分的预备工作,以便尽可能得到法院公正审理与审判的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两次起诉离婚的现象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很常见的。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和第一次起诉离婚流程有什么不一样?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其实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第二次起诉离婚流程和第一次的流程也差距不大。希望本文的内容对相关人员有一定的帮助。起诉离婚流程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关于起诉离婚的问题你还有什么不懂的,请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