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过继给哥哥违法吗(如果哥哥过世弟弟代位继承可以吗)
导读:孩子过继给哥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不违法。双方需自愿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被过继孩子不得超过14周岁,生父母需因特殊困难无法抚养。收养人应无子女,...
孩子过继给哥哥违法吗
导读:孩子过继给哥哥在符合法定条件下不违法。双方需自愿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被过继孩子不得超过14周岁,生父母需因特殊困难无法抚养。收养人应无子女,单身男子领养女孩需年龄相差40岁以上。收养关系确立后,原生父母权利义务终止。一、孩子过继给哥哥违法吗
关于孩子是否能够被亲戚领养这一问题,其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只要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在自愿前提下签订了收养协议,同时孩子也表示愿意接受领养,便可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
其次,若是遥远的亲属之间,则需要注意的是,被领养的孩子不得超过14周岁,而生父母由于陷入特殊困境无法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再者,收养人需确保无子女,而且单身男子如要领养女孩,双方年龄差距应至少为40岁;
最后,一旦收养关系确立,原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将随之终止。
至于过继孩子所需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欲进行过继行为的各方,即被过继的孩子、送养人及收养人均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达到法定的收养条件;
第二,在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之后,必须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民政部门在对收养关系进行全面评估后,若确认符合收养条件,则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其实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孩子过继后还其实可以继承生父的财产吗
在孩子被过继之后一般情况下,无法继承其生父的个人财产。
按照法律规定,自过继之日起,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之间的合法权益和义务关系会因为收养关系确立而依法解除。
因此,孩子仅能继承过继父母所留下的合法财产,而对生父母的财产则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继承或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孩子过继给哥哥违法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如果哥哥过世弟弟代位继承可以吗
不其实可以的,如果哥哥过世,作为弟弟是不能直接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又叫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晚辈或者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继承遗产,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况,一般来说,大多数国家都是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财产。不能。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
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如此,代位继承又称为间接继承。
所以,代位继承人为数人的,原则上由数个代位继承人平分被代为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能由数个代位继承人于其他继承人一同按人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但这仅是例外。
《民法典》实施前,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仅适用于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遗产份额。
《民法典》将扩大该制度的适用范围,被继承人的侄甥也可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表权两种不同学说。
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并不以代为人是否有继承权为转移。依代位权说,代位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是基于其本身固有的权利,而是被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因此被代位继承人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一般不应发生代位继承。我国现行法采代位权说。依现行法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是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因此,只有在被代位人不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对代位继承权应以采固有权说为宜,被代为人丧失继承权的,不应影响代为人的代为继承权。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哥哥立了遗嘱,那一切都要按照遗嘱来,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而且先于遗嘱人死亡,那么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该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在法定继承中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