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遗嘱继承)
导读:遗嘱继承顺序: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需提供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第二顺序继承需提供额外证...
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
导读:遗嘱继承顺序: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继承需提供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 第二顺序继承需提供额外证明。继承人去世或放弃继承需提供相关证明。一、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
在遗嘱继承方面,继承人的顺位如下所示:
首先是第一顺位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其次是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并且在遗产开始分割之后,将根据上述序位进行分配,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在此过程中无权进行继承。
关于遗产这部分内容:
首先,进行遗产继承必须要求当事人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如果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话,则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以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遗产的所有权证明以及财产清单;
最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若涉及到第二顺序法定继承,那么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果有法定继承人已经去世,则需要提供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最后,如果有法定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除了亲自前往公证机构表达意愿之外,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相关文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人名字写错有效吗
关于遗嘱继承人名字出错对遗嘱有效性问题的确证方法标准:
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如果遗嘱持有者自发地修正了遗嘱继承人的姓名信息。
假如这份遗嘱在表述上真实无误,并未违背任何法规和政策,同时立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个体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它就应该在立嘱人谢世之时正式生效。
然而,如果在遗嘱生效之后才被发现存在名字书写失误的情况,并且根据其他相关证据以及遗嘱的内容,无法明确推断出遗嘱作者的真实意图的话,这部分有误的遗嘱便会失去其法律效益,遗产也将依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遗嘱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能遗嘱继承。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如果是存在着遗嘱继承的话,那么是不受到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法定继承的顺序的限制性的要求,也就意味着任何的人都是其实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一、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遗嘱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能遗嘱继承。
1、被继承人其实可以订立遗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
2、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什么?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两种不同的继承形式。
2、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3、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4、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自然人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其实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通过订立遗嘱这样的一种方式分配自己所拥有的的合法财产的话,完全是属于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而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那么就直接的按照遗嘱当中所来执行财产的分配,并不会因此而涉及到法定继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