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轨打胎了可以找对方赔偿吗(婚内老婆打胎侵犯生育权吗)
导读:妻子因出轨并人工流产,是否能向对方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对方有严重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下,受害方才能索赔。通奸行为并不足以成为请...
老婆出轨打胎了可以找对方赔偿吗
导读:妻子因出轨并人工流产,是否能向对方索赔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对方有严重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况下,受害方才能索赔。通奸行为并不足以成为请求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因此,妻子出轨并不直接导致她有权向对方索赔。一、老婆出轨打胎了其实可以找对方赔偿吗
若妻子在怀孕期间发现丈夫发生越轨行为,确实存在索取赔偿的可能性,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然能够获得赔偿。
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受到损害的一方只有在对方有严重过错的前提条件下方可行使向其求偿的权利,这些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重婚、与他人非法持续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等。
因此,通奸行为并不被视为其实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老婆出轨离婚是否能分财产给她
关于妻子的岀轨行为导致离婚后财产分配问题,是否应该将财产分给对方关键在于这些财产本身的所属权。
若这些财产是在离婚前就已被确认为当事人的私人财产或是共同财产之中属于个人份内的部分,那么如何处置这些财产,包括是否赋予其妻子份额,都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的。
但是,若面临的财产原本就是夫妻共有的,那么财产的分割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第一,通常而言,由于单方面的脱离婚姻关系而出现的财产分配问题(即因妻子岀轨离婚)并不妨碍共同财产的整体分配。
具体到实际操作层面上,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来解决对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
至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则其实可以提交至当地的司法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在子女抚养、女方保护和无责方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考虑下进行裁决。
第二,倘使岀轨方已经与他人同居,或者在公开场合以夫妻身份居住,甚至存在构成重婚罪的事实,此类情况下,岀轨方的行为无疑被视为有过错方,那么无责任方便有权利向对方要求赔偿。
同样的,在涉及财产分配的过程中,也其实我们应当优先考虑并照顾到无辜的受害者——无过错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老婆出轨打胎了其实可以找对方赔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婚内老婆打胎侵犯生育权吗
婚内老婆打胎是不侵犯生育权的。在我国的夫妻人身关系的规定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妻子怀孕过程中,如果妻子擅自决定堕胎,同样生育的天平就其实我们应当倾向妻子,也即丈夫无权阻止,丈夫不得以妻子擅自堕胎流产侵犯丈夫的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不侵犯,生育权的实现属于妇女个人的人身权利。对于男性来说,他们只能依靠合法的配偶来实现。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因此,妻子私自打胎是没有侵犯丈夫生育权的,我国法律明确的表明,妻子有自主生育的权利。
一般来讲,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都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协商一致时,方能共同行使这一权利。但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其实我们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决定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则丈夫也不得以其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强迫妻子生育。
妻子擅自中止生育的行为,可能会对夫妻感情生活造成极大的损害,但并不能由此认为是对丈夫生育权的侵犯,因此,丈夫也没有以此要求女方进行赔偿的权利基础,如果夫妻双方在生育问题上的意见最终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其实可以离婚的方式解决此问题。
我女性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女性生育的权利不受包括丈夫在内的任何人的干预。另外,也需要指出的,女性承担了生育活动中绝大部分的负担与风险,而男性的负担不如女性那么重。因此当男女双方之间的生育权产生冲突时,基于女性在生育中的贡献及怀孕妊娠过程中所受的风险,往往都是由男性做出让步。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妻子擅自堕胎的行为完全构成双方离婚的理由。女方在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主张。因此,丈夫只能在妻子堕胎起六个月后提出离婚的请求。
其实,司法实践中早有判决认为,男女公民均享有相应的生育权,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该权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未婚同居的情况也同样道理,在恋爱中,女方擅自堕胎的,男方同样不得以侵害其生育权为由主张损害赔偿。相反,女方则有权终止妊娠,并其实可以要求男方承担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