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吗(父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导读:通常情况下,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赠与的财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如果父母在赠送时明确只给予其中一方,...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吗
导读:通常情况下,婚后父母赠送的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基于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说明,否则赠与的财产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如果父母在赠送时明确只给予其中一方,则该房产将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一、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吗
在通常情况下,婚后由父母所赠予的房地产应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物。这是由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赠与财产,除非存在特定情形,否则均应被视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
然而,若在父母赠予房地产之时,已明确表明该房地产仅赠予给夫妻中的某一方,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该房地产便不再属于夫妇双方的共有财产,而应被视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父母赠与一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中,若父母将房产赠予配偶中的任意一方,此时该遗产是否构成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父母并未明确指定所赠予对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婚后所得的包括继承遗产、接受他人赠送等所有财物,均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其次,如父母在签订协议或书面文书上声明其所赠送之房屋仅归伴侣之中的单一当事人所有,并且产权证书上亦仅记录了受赠者的姓名,在此情况下,该房屋即为当事人私人拥有的物品,其他伴侣无权请求分割。
另外,如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尽管产权证书记录了其中一位子女的姓名,但此情形下,房屋应由双方按比例享有,具体份额取决于父母支付的对价。
当然,除上述规定之外,任何情况下均需看双方是否另行制定特殊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父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如果别人没有指定赠与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合法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
一是时间限制。即劳动收入、生产经营收入、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和赠与收入,从领取结婚证到解除夫妻关系的整个婚姻期间的其他合法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双方不同居、不分居两地,无论是由一方管理或使用,还是双方分别使用,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等,最费时。
二是财产的所有权利益仅限于所有权的范畴。即有形商品、现金和可预测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保险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我国法律对于当事人自行出资购买的商业保险所产生的保险利益并未涉及,所以一般情况下要具体情况具体看。
比如,具有理财性质的分红型保险和养老保险,该类保险在购买时,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义作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之后也以夫妻共同财产定期缴纳保费,目的则是为了将家庭财产达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对另一方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将该类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再比如,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这是较有争议的一点。有案例显示,某男士因患病获得了公司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综合险赔付的保险金,在离婚时被判为了个人财产。
所以,保险财产分割的关键点主要和婚前婚后投保,是否是共同财产投保,保险的险种等各个因素有关。具体分割一般要看具体情况。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如果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确定只归属于夫或者妻其中一方的财产,那么所赠与或者所继承的物品具有鲜明的个人属性,只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财产所有人支配自己的财产的真实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