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怎么判定标准(已婚男人和未婚女人住在一起犯法吗?)
导读:同居现象大致分四种:一是未婚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已婚者与婚外异性公开同居,即重婚;三是公开同居外,还与其他异性同居,即双重同居;四是婚姻或同居外的秘密...
同居怎么判定标准
导读:同居现象大致分四种:一是未婚男女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已婚者与婚外异性公开同居,即重婚;三是公开同居外,还与其他异性同居,即双重同居;四是婚姻或同居外的秘密同居。一、同居怎么判定标准
对于同居现象的类别,我们其实可以将其大致归纳为以下四种形态:
第一种为无婚姻伴侣的男女双方在未进行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的前提下,公然以夫妻身份共同居住生活;这种类型的同居关系,无疑是当前社会中最为常见和典型的。
第二种则是指已婚人士与婚外异性之间,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重婚同居行为。
第三种情况是指在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当事人还与其他异性公开同居生活,这便是所谓的双重同居现象。
最后一种,则是指在婚姻关系之外或者同居关系之外的姘居行为,也被称为秘密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同居怎么去分割财产
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对于同居期间给予另一方的财物,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即赠予行为成立时,赠与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同居怎么判定标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婚外同居怎样认定
婚外同居认定。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1、有配偶。2、不以夫妻名义。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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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与此相关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那在司法实践中,婚外同居该怎样认定呢?对此,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婚外同居该怎样认定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
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认定婚外同居的标准是什么
同居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才能构成婚外同居的情况:
1、有配偶;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民法上,2001年之后,法律不认可事实婚姻。也就是说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有配偶的,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不认可此时的婚姻状态。因此。
有配偶的一方如果又与他人存在婚外同居关系的话,则这样的行为是对自己配偶的不忠,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配偶就对方有婚外同居行为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同时还其实可以要求做出离婚损害赔偿。更多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珠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