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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劳动仲裁能够赔偿精神损伤吗)

导读:精神疾病二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必然等同于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通常指高于或低于法定劳动年龄,或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完全失去劳动力的人员。精神疾病二级是否属于...

导读:精神疾病二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必然等同于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通常指高于或低于法定劳动年龄,或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完...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劳动仲裁能够赔偿精神损伤吗)

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

导读:精神疾病二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必然等同于无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通常指高于或低于法定劳动年龄,或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完全失去劳动力的人员。精神疾病二级是否属于无劳动能力,需结合国家残疾人鉴定标准,具体判断个体情况。因此,不能仅凭二级伤残就断定无劳动能力。

一、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其实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

关于二级残疾人是否应被全然归类为无劳动能力,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二级残疾”即通称的“二级伤残”。

我们通常所说的“无劳动能力”,是指高于或低于法定劳动年龄标准,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以上,以及16岁以下的未成年群体;或是因身体残疾、疾病等因素导致完全失去劳动力的人员。

其中,无劳动能力残疾主要指的是通过遵守国家残疾人鉴定标准而被认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以及肢体一、二级残疾类型的人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劳动能力鉴定如何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其实我们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能力鉴定精神病二级其实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吗”,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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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够赔偿精神损伤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劳动仲裁能够赔偿精神损伤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一、劳动仲裁能够赔偿精神损伤吗

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因为劳动仲裁主要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精神损失费在上述法律中均没有规定,因此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劳动仲裁不能申请精神损失费。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确有过错,劳动者能够规定法律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或者赔偿因用人单位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因此,我们的建议劳动者起诉前咨询相关律师,根据劳动者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仲裁方案,尽最大可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能够劳动仲裁的情况有哪些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部门处理的其他争议。

三、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呢的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需要去当地的劳动仲裁院委员会申请。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其实我们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其实我们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能够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能够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其实我们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劳动仲裁一般是针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纠纷不能自行解决才会实施的行为,劳动者在申请赔偿时也要看是否在劳动仲裁的范围之内,如果不符合劳动部部门也是不会受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判定,自己的权益也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劳动仲裁能够赔偿精神损伤吗?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其实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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