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流程?)
导读:专利权无效程序:异议方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某专利无效。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审查后,决定是否无效。被异议者不满可在15天内申请复审,委员会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
专利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专利权无效程序:异议方提出申请,要求宣告某专利无效。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审查后,决定是否无效。被异议者不满可在15天内申请复审,委员会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书面通知双方。一、专利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专利权无效程序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由异议方提出申请,要求对某项专利进行宣告无效;接下来,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需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委员会有权做出是否将该项专利视为无效的决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异议者对此结果表示不满,他们有资格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的十五天之内向商标评估审议委员会再次提出复审请求。而针对这一复审申请,委员会也会在其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给出最终的复审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告异议方和被异议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其实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实可以延长六个月。
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失效主要存在下列几种情况分析:
首先,专利的主题若是未能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这三种类型中的任何一种。
其次,该专利很可能是以违反法律精神、社会公序良俗甚至危害公众利益来作为其发明创造的基础。
然后,当违背了“一件发明应仅能申请一项专利”这项基本原则时,也容易导致专利被判无效。
接下来,若在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也会导致专利效力受到质疑。
此外,如果说发明与实用新型在某种程度上无法满足新颖性、创新性以及实用性的要求,也是有可能面临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的。
同样,外观设计若缺乏新颖性的特质,也会给其有效性带来挑战。
再者,若专利主题恰恰处在《专利法》所明确规定不予保护的范畴内,这无疑会对其生存产生直接的威胁。
最后,我们还需注意说明书是否已充分公开相关技术信息,若这个环节出问题,亦不可掉以轻心。
除上述因素外,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更是不得超越说明书本身的界限,否则也极易引发认定无效的争议。
总之,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项事宜都需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专利权得到合理保障。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其实我们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其实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其实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利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其实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专利宣告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宣告无效的流程是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之后,由商标委员会来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宣告专利无效或者是有效。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专利权,在确定无效的情况之下,包括有取得专利权,并不符合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情形。一、专利宣告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其实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宣告专利权的理由包括哪些?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在当代社会专利权是否有效是需要机构专门的机关来进行审查和确认的,因此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如果发现有关人员专利权确实不合,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其实可以通过向商标委员会来提出申请进行审查之后,宣布商标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