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作品被侵权赔偿多少(怎么认定美术作品侵权)
导读:侵犯他人美术作品权益应视情况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者可能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强制令。实质性相似是判断侵权...
美术作品被侵权赔偿多少
导读:侵犯他人美术作品权益应视情况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者可能受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强制令。实质性相似是判断侵权的关键,即两部作品让公众产生相同感受即视为侵权。需明确著作权人权利、保护范围,判断侵权行为和责任,包括停止侵权和赔偿金额。一、美术作品被侵权赔偿多少
关于侵犯他人美术作品权益的行为,应视具体情况加以应对,如履行停止侵害、消除不良影响、公开道歉以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等民事法律职责。
若涉及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则有可能受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强制令,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至于实际赔偿额度的衡量,这需要结合每个案例的具体情节来进行分析。
在我国司法领域,作品的类同即足以构成侵权行为,这一点相对容易认定。
然而,较为复杂的是如何判断作品之间的相似程度。
针对此问题,司法实践中通常采取“实质性相似”的评判标准,即只要两部作品能让普通公众产生出大致相同的感受,便可视为构成了实质性相似,从而认定为侵权行为。
具体而言,我们其实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判断:
首先,要明确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否享有合法有效的权利;
其次,要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其中涵盖了对于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诸多问题的认定;
再次,要确定被指控的侵权者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抄袭的认定、合理使用等相关问题;
最后,便是对侵权行为的最终认定及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金额的理解等方面。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侵权行为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其实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其实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二、美术作品保护范围
美术作品保护范围如下:
(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于对创业作品的署名权进行保护,不管在什么地方刊登或者是向社会公众公开一级展览,美术作品的署名都是原创作者的名字,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者是抄袭。
(二)美术作品的出版、展览等,想要出版或者是展览,不管是在画栏还是在报社展览都需要经过原创作者的同意,并且要跟原创作者取得相关的展览权利,不能在没有经过购买作品版权的前提下展览,原创作者其实可以起诉侵权。
(三)原创作品的改编权,如果想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改编该美术作品,必须跟原创作者沟通,要改动什么地方,改成什么样子,改完之后的用途,经过原创同意并且跟原创签订作品的版权转让之后便其实可以在允许改编的范围内进行相应的改编,不能违背合同的内容随意改编。
(四)美术作品的外观权利,美术作品的抄袭其实可以是整个作品的外观抄袭,其实可以是一大部分的抄袭,也其实可以是一小部分的抄袭,为作品申请外观专利其实可以整个保护作品的外观构造,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原创的同意之下,不能进行抄袭。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美术作品被侵权赔偿多少”,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怎么认定美术作品侵权
首先,要保证自己的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权利的有效存在, 其次,要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第三,要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最后,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美术作品自创作出来之时也就自动取得了著作权,而不用再申请著作权登记,此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实践中,对美术作品的侵权现象也屡见不鲜。那么该怎么认定美术作品侵权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美术作品侵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侵权案件可较直接的通过对证据的认定加以解决,在本文主要针对第二类侵权案件,即典型的需要对双方的作品进行对比来认定被控侵权人是否有剽窃行为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论述。对于此种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的步骤和方法,笔者认为,我们应以拿来主义的观点,吸取任何值得借鉴的思路和方法,这也正是许多学者研究美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原因。但在研究和借鉴国外版权保护制度的同时,也要注意要符合中国的国情和社会价值观。以此原则,笔者吸收理解相关的各种方法和理论,结合自己在司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提出自己解决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认定的方法。
1,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2,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3,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
4,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等。
二、美术作品委托创作注意事项
今天艺术家提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委托创作,比如某个单位委托艺术家创作和定制一个作品。这就要通过双方的委托创作合同来约定双方各自享有什么权利。
对于壁画作品,就其实可以约定作品创作完成后,虽然画家不是财产所有权人,但是拆的时候要注意到如何保护画家的著作权。说到美术作品和载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实质就是美术作品载体原件的转让、转移是否影响著作权的行使。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财产权转移后只对作品的展览权有所涉及,其他的权利没有规定,那就是说这些权利仍然属画家所有。比如画家给出版社投稿,行使的是著作权,原稿的财产权没有给出版社,其实可以要求出版社退回。而把美术作品卖给饭店或是拍卖,卖的是财产权,著作权还是画家自己的。到目前,这在法律上应该没有疑问了,之所以出现问题主要是法律意识方面的原因。
目前的《著作权法》虽然还需要完善,但是艺术家维权基本上已经有法律上的依据了。在和画家之间如何约定上,如果是一项国家项目,要求画家来完成主题的创作,就应该把各种可能性考虑充分。比如,委托画家画的画是由委托人独有,还是允许作者再画?这是美术作品和其他作品的最大区别,作者再画不叫“复制”,而叫两个原件。我接触过一个摄影家,他的摄影作品不都是直接拍摄的,有复制的,他在每一张摄影作品上都有签字。这和画家重画一幅自己的作品不一样,画家重复画的作品实际上都是原件。
所以,项目组织者和画家要有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在项目之外有另外一个作品出现。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委托者就无权禁止画家再画。
在对美术作品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有四个具体条件,此时需要仔细分析侵权行为是否满足了这四个方面的条件,要是满足的话,则就其实可以认定构成对美术作品的侵权。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