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侵犯著作权罪客体是什么)
导读:侵害版权犯罪涉及四个要素: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版权管理制度和作者权益;客观上通过手段侵犯版权及相关权益,且情节严重;主体为具备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出版、发行单位;...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导读:侵害版权犯罪涉及四个要素: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版权管理制度和作者权益;客观上通过手段侵犯版权及相关权益,且情节严重;主体为具备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出版、发行单位;主观上故意侵犯版权,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一、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关于侵害版权之犯罪活动的构成要素所涉及到的内容如下:
首先是作为犯罪客体而言,该类犯罪主要侵害了我国的版权管理制度以及具体的登记在册的作者或其相关人的版权及相关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上讲,这种侵权违法行为,实际上就是在通过一定手段对版权进行侵犯,同时侵犯了与版权相关的各种权益,且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实施这些侵犯行为;
然后我们来关注一下主体因素,这类犯罪活动的实施者通常都是普通人,也就是已达到了所有责任承担年龄,且具备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个人,或者是经过国家正式审批或未获国家正式审批而从事出版、发行等行业领域活动的单位;
最后在主观方面来看,这类犯罪活动中,行为人的意图通常都是针对版权进行有意的侵犯,而且他们都追求以获取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二、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标准
侵犯著作权的处罚具体如下: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侵犯著作权罪客体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除此之外如果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话,那么在客观要件方面表现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者是与著作权有关的一些权益,并且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程度。一、侵犯著作权罪客体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罪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有哪些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该罪的客观方面,重点在于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其实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其实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其实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其实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其实可以构成本罪。
侵犯他人的著作权首先是需要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的,是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当然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之下,还有可能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的。此种状况之下的话,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惩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