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能申请专利(专利申请能撤回吗)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在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请人资格不足;申请对象涉及动植物品种、疾病诊断及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技术、科学发现等,或发明、实用新型...
哪些不能申请专利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申请在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请人资格不足;申请对象涉及动植物品种、疾病诊断及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技术、科学发现等,或发明、实用新型无新颖性、创新性和实用价值;其他不宜申请专利的特殊情况。一、哪些不能申请专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无法获得专利权的授予:
首先是申请人资格不足;
其次是申请对象涉及到动植物品种、疾病诊断及治疗方法、原子核变换技术以及科学发现等领域,或者所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并不具有新颖性、创新性和实用价值;
最后还包括一些不宜申请专利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其实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哪些不能作为侵权免责事由
不能作为侵权免责的事由如下: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饲养动物因为第三人原因侵权的饲养人不免责、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免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其实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其实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其实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哪些不能申请专利”,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其实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其实我们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一、专利申请能撤回吗 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其实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其实我们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其实我们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
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
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
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
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
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
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
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
从上文的介绍中其实可以知道,在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其实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此时也是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撤回的。同时,我国法律规定,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