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什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单位吗)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
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什么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什么
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其实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其实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二、法定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有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不包括什么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不包括: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著作权法》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其实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单位吗
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进行创作,所得到的职务作品,著作权是归单位所有的,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单位其实可以给予作者一定的奖励;为完成单位的工作而进行的创作,所获得的职务作品归单位所有。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单位吗?
一般情况下是归单位的, 由于职务作品在作者的职业、作品的种类、作者与单位的关系、创作的时间、创作所借助的条件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也不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确定:
1. 一般职务作品
为了完成单位工作任务,但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单位同意的,作者许可第三人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做获得的报酬,由作者和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
2. 特殊职务作品
作者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在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类型。上述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实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 单位作品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致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由单位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二、怎么认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侵权?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 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着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着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着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 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其实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其实可以由过失构成。
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享有,有侵权的事实存在,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产生,侵权事实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是认定侵犯著作权的主要依据,侵犯著作权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行为,这种过错既其实可以是故意的,也其实可以是过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