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是否就是著作权(域名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
域名是否就是著作权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其实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域名是否就是著作权,法律依据是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一、域名是否就是著作权,法律依据是什么
域名不属于著作权。
一、域名,又称网域,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对计算机的定位标识(有时也指地理位置)。
由于IP地址具有不方便记忆并且不能显示地址组织的名称和性质等缺点,人们设计出了域名,并通过网域名称系统来将域名和IP地址相互映射,使人更方便地访问互联网,而不用去记住能够被机器直接读取的IP地址数串。
二、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
三、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一)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
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三)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四)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其实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
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其实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侵权人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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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规定中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是什么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主要是:
一、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二、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三、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其实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其实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四、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作者的著作权,并无权阻止他人对同一原作演绎。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其实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其实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三、侵犯著作权之后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
侵犯著作权之后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其实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其实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其实我们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其实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域名是否就是著作权,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域名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域名侵权法律依据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根据这些法律的规定,若是发生了域名侵权案件,被侵权人欲采取起诉的方式处理纠纷,那么需要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域名侵权法律依据有哪些?
域名侵权法律依据具体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其实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三条 域名纠纷案件的案由,根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并在其前冠以计算机网络域名;争议的法律关系的性质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通称为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第五条 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
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
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4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
5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被告举证证明在纠纷发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区别,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证明其不具有恶意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不认定被告具有恶意。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其实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2、《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域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域名持有者其实我们应当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
3、《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其实我们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二、域名纠纷的非讼解决途径有哪些
因域名产生纠纷的,双方其实可以通过协商、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等非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条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争议解决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则。
第五条 任何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其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其实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其实我们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域名争议发生之后,协商、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或者是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等,都是其实可以选择的处理争议的办法。至于具体选择什么方式处理,被侵权者其实可以结合实际情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