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专利审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导读: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流程如下:申请人向专利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及与发明紧密相关的参考文献;专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如有问题则通知申请人修订;如审查无误,专利主管机...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导读: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流程如下:申请人向专利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及与发明紧密相关的参考文献;专利主管机关审查申请,如有问题则通知申请人修订;如审查无误,专利主管机关颁发发明专利证书。一、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
发明专利的实质性审查环节所涉及的具体流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专利申请人须依照相关法规向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应同时提交申请日前与相应发明成果紧密关联的参考文献作为支撑材料;
其次,专利主管机关将对上述申请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若发现申请内容存在任何不足之处,可直接通告申请人依规进行必要的修订纠正;
最后,倘若经过严谨的审查过程未发现足以构成驳回申请的理由,则专利主管机关有权依法颁发发明专利证书以示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二、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程序有哪些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程序: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并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之后经专利局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规定的,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其实可以授予发明专利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其实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其实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有哪些程序”,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程序有哪些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程序有哪些
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的程序: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并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之后经专利局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规定的,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如果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其实可以授予发明专利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其实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其实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有哪些情形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终止的情形如下:
1、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
2、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定专利无效的手续办理完结的;
3、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
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其实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
三、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哪些
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1.发明专利。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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