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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导读:专利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通常是发明者或设计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第三方机构获得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益转让、发明者或设计师去世后的继承,或特殊...

导读:专利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通常是发明者或设计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第三方机构获得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益...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导读:专利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通常是发明者或设计师。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第三方机构获得专利申请权、专利申请权益转让、发明者或设计师去世后的继承,或特殊职务发明情况,专利申请人可能是其他人。因此,专利申请人并不总是与专利发明人相同。

一、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在此,我们所谈论的专利申请人,即是那些对某项发明或者创新向专利局提起申请并希望获得专利授权的人士。

在大多数情形中,这通常指的就是发明者、设计师以及专利申请人相互重合的情况。

然而,在下述几种特定条件下,专利申请人可能会成为发明者和设计师之外的其他人员:

首先,第三方机构其实可以通过签订正式合同从发明者或设计师手中获得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限,随后再进行专利申请工作;

其次,当发明者及设计者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如果他们决定转让自己的专利申请权益,那么必须按照规定将相关转让协议递交给专利局备案,而且只有经过专利局将该协议登记注册后方能发生效力;

再次,当发明者或设计师去世以后,其发明或设计的继承人其实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相应的专利申请权限;

最后,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律可能会直接授予发明者和设计师以外的其他人员以专利申请权力,例如涉及到职务发明创造的案例中,申请人为发明者和设计师所在机构。

故此,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发明人并非完全等同,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二、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是不是一回事呢

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不是一回事,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从国籍来划分,可分为本国人与外国人。

专利申请权人,是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其实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在定义和权利上都有所不同,专利权人是拥有专利权的所有人或者单位,专利权人是拥有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以及转让权等内容,那么专利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同时专利发明人也是拥有专利的署名权的,所以两者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一、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有什么区别?

1、从定义上区分: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其实可以是单位也其实可以是个人。发明人: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

2、从权利上区分: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其实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其实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其实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其实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实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其实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专利权人,才拥有专利权。

二、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

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铺相成的,既然专利权人拥有权利,那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每年应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随意使用。

如果是授权进行的职务发明专利是属于单位所有的,那么该单位也是该专利的所有权人,那么单位是其实可以提前与发明人进行约定支付相应的奖励费用,如果双方对职务发明的归属权发生了任何的纠纷时,不仅其实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也是其实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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