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怎么办)
导读:专利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因案件复杂度和律师经验而异。常见的收费方式有:按小时计费,适用于跨国专利诉讼;固定价格一次性付清,根据专利价值和诉讼难度商议;风险...
专利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
导读:专利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因案件复杂度和律师经验而异。常见的收费方式有:按小时计费,适用于跨国专利诉讼;固定价格一次性付清,根据专利价值和诉讼难度商议;风险代理制度,包括“保底费用+胜诉奖金”和“纯粹风险代理”。具体收费需与律师协商确定。一、专利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
在我国的专利法律实践中,专利诉讼使用的支付方式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首先,以小时为单位进行收费。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涉及到跨国企业的专利诉讼案件,而就国内企业而言,往往较少认可并接受在诉讼过程中以小时作为计费标准;
其次,固定价格一次性付清。
在此种方法中,律师和客户会根据专利本身具备的潜在价值以及专利诉讼所面临的挑战程度,共同商议并确定最终的价格,然后按照阶段性付款的方式执行;
最后,采用风险代理制度(学术上更为准确地称之为“胜诉取酬制”)。
在这个体系下,其实可以细化为两种具体的收费模式,即所谓的“保底费用 胜诉奖金”和“纯粹风险代理”。
《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专利侵权案件怎么确定损失
专利侵权案件损失的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专利法》第七十一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其实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其实我们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其实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专利侵权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怎么办
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需要先判断自己是否确实侵犯可他人的专利权,若是自己没有侵权,其实可以在受到律师函之后,直接要求向自己发送律师函的一方证明自己侵权的证据,若是对方不能出示的,其实可以不予理会此律师函。一、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怎么办?
收到专利侵权的律师函需要结合对方发函目的、对己方是否侵权、侵权程度的判断等,制定应对方案。 如果确实发生了侵权行为,其实可以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处理:
1、侵权程度评估,结合发生侵权的情况确定发函方可能进行的下一步动作;
2、成立专案组,成员主要包括主管领导、知识产权部、产品部、法律部等人员;
3、准备相关资料:对对方的专利情况、市场情况等摸底调查;做好证据保全可能涉及到研发记录,使用记录,销售发票和合同等;组织人员启动分析工作;
4、做好应对措施:对涉及的专利进行有效性评估,并制定专利无效方案;确定是否主张先用权;结合法务及律师意见,制定专利许可方案;结合侵权分析结论,制定专利规避预案;
5、和对方进行沟通,或协商解决,或准备积极应诉;
6、启动下一步程序:进行市场宣传,维护企业形象;安抚客户,确保产业链正常运转;
7、总结备案:是否前期已经预期到,没预期到的原因,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如何判断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虽然说律师函并不是官方的具有司法效力的文件,但对于已经实施了专利侵权的单位、或者是公民来说,在收到律师函之后,是需要做好应诉准备的,当然若是不想被起诉,也其实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