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一、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其实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怎么判
协作著作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其实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其实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共同享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著作权人按照各自创作的那一部分作品所应得的权利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即按份共有。著作权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全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但在转让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共同共有著作权,即共有的著作权人不划分各自对著作权所占有得份额,共同对合作作品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著作权人在分割财产权力时,一般是平均分配。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其实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其实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三、侵权产生的作品有著作权吗
侵权产生的作品没有著作权的,侵权产生的作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均不可能再享受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其实我们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其实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如何确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1、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但是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影视作品指的是创作完成的影片而不是剧本、脚本等。2、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了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等,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是不同的。那么大家知道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该如何确定吗?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作品的整体著作权,但影视作品的制作,需要剧本、摄影、作词等相关的作者共同努力,从这一角度看,影视作品也具有共同创作作品的特征。因此,该条的第二项规定:“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在共同创作的影视作品中,其实可以单独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其实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作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由此其实可以看出,影视作品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作品的修改、发表、保护作品完整、使用、收益、转让权。
二、怎样认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在实务中,著作权法中的“制片者”并非在影视作品中的“制片人”的个人,而是投资并组织整个影视作品拍摄的出品公司。署名的个人仅仅是作为投资方的代表履行组织和监管,其对整个影视作品并无法律意义上的著作权。但是在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出品人持证上岗暂行规定》中规定出品人是自然人,而在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产电影片字幕管理规定》的通知里又规定出品人为法人,这就成为在影视界惯例和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明显的不一致性。
具体到实务中怎么样呢才能辨别谁真正享有法律上的著作权呢。制片人、出品人、投资人等哪方享有著作权呢。根据著作权法“谁投资,谁享有著作权”的立法本意,享有著作权的制片者即为投资者。“出品”、“联合出品”单位多为境内影视作品的投资者,应界定为著作权人。“摄制”、“联合摄制”单位完成的仅是影视作品制片的部分工作,在无其他证据证明其享有著作权的情况下,一般不宜将其纳入著作权人范围我们还其实可以通过当事人间的原始协议的约定、广电总局颁发的许可证上的标注等其他证据综合确定真正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中涉及到的东西较多,如音乐、剧本等等,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著作权人。而一般情况下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制片人。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其实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