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可以转让与许可吗(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与许可)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
著作人身权可以转让与许可吗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著作人身权其实可以转让与许可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一、著作人身权其实可以转让与许可吗
《著作权法》明确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其实可以转让,没有规定人身权其实可以转让,但是法律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转让。
在司法实践中均认为著作权人身权不能转让。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其实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没有规定人身权其实可以许可,但是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许可。
事实上,根据《著作权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权中的部分内容,是其实可以通过授权他人来行使的。
《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其实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图形作品,但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二、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什么意思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其实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其实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什么
著作权人的转让权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其实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其实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
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对于著作人身权其实可以转让与许可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转让与许可
著作权法第10条、第25条,明确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其实可以转让,没有规定人身权其实可以转让,但是法律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转让。认为人身权不能转让的依据在于中国的民法立法精神。虽然理论届不断有学者提出,应允许著作权的人身权进行转让。但在司法实践中,不论是著作权转让双方,还是司法界,均认为著作权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法第10条、第25条,明确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其实可以转让,没有规定人身权其实可以转让,但是法律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转让。认为人身权不能转让的依据在于中国的民法立法精神。虽然理论届不断有学者提出,应允许著作权的人身权进行转让。但在司法实践中,不论是著作权转让双方,还是司法界,均认为著作权人身权不能转让。
《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其实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其实我们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其实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其实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