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什么样的(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什么样的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什么样的?问题带来帮助。一、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什么样的?
专利侵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其实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其实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其实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事人的请求,其实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其实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什么样的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其实我们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什么样的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实有:
一、保护期限届满的终止是因为专利具有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任何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能为生产、经营使用他人的专利。经过保护期后,专利权就自动终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权在保护期届满之前就会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什么样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其实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其实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其实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2、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一、专利侵权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其实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其实我们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其实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其实我们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专利侵权行为
一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未经权利人许可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以下3种具体形式: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他人发明专利产品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制造、销售或进口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这类专利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专利权人的标记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包括以下4种具体形式: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
根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需要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正,可予以处罚。
四除法律明确规定之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两种侵权行为:过失假冒,即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该行为无假冒故意,但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反向假冒,即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侵权人其实我们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