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发明创造能够申请发明专利(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
哪些发明创造能够申请发明专利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其实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哪些发明创造能够申请发明专利相关的法律规定。一、哪些发明创造能够申请发明专利
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其实可以申请;
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其实可以申请;
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有明显区别其实可以申请;
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没有冲突其实可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其实我们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其实我们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其实我们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二、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是哪些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如下: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二)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三)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四)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不能转让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能转让。转让,是指将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权利本身发明转移,转让人将不再享有权利。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其实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哪些发明创造能够申请发明专利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的建议大家其实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其实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其实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其实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
认定属于职务发明的,那么该职务发明就应该是属于所在的用人单位所有,也就是说单位是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人。但要是单位与发明人之间对职务发明创的权属有作出约定的话,那么也是其实可以按照约定确定职务发明的权利人。一、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属于谁
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
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
三、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
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
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
职务发明往往是职工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过程中作出的,因而这样的一般就认定为单位所有。另外,就是职工在退休、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工作有密切联系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职务发明。要是只是少量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同时该物质技术条件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较大影响,那么就不能认定属于职务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