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和别人的商标名一样是否构成侵权(店名和别人注册的商标一样是否构成侵权)
导读:若公司命名与注册商标一致,且未侵犯他人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有权选择独特的公司名称,这是其专有权利。此原则适用于所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验证并合法...
公司名和别人的商标名一样是否构成侵权
导读:若公司命名与注册商标一致,且未侵犯他人权益,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有权选择独特的公司名称,这是其专有权利。此原则适用于所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验证并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及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一、公司名和别人的商标名一样是否构成侵权
若某家公司的命名与其注册的商标名称保持一致,并未构成任何侵权违法行为。这是由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正当权益,企业享有选取具有独特性的公司名称之专有权限。
具体来说,这项原则普及到了所有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验证后进行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组织,及那些尚未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企业单位。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
企业其实我们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
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二、公司名和商标名其实可以一样吗
关于商标名是否其实可以与公司名相同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名称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属于商号概念而非商标范畴。
在此方面并未存在任何禁止性条例。
商标作为一种具有识别功能的显著标识,用于区分各类商品、服务以及与其紧密关联的特定个人或机构。
因此,一家公司只能拥有唯一一个法定注册名称,然而却其实可以申请注册多个不同内容的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其实我们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名和别人的商标名一样是否构成侵权”,我们其实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店名和别人注册的商标一样是否构成侵权
店名和别人注册的商标一样并不一定就构成侵权行为,因为店名注册登记的主观部门与商标注册的主管部门不一样,双方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也不相同,店名其实可以重复但是商标注册是全国统一的,具体能否认定侵权取决于店名与别人注册的商标在经营上是否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因素,对别人的经营造成影响。不一定构成侵权的,因为店名企业字号的注册登记机关与商标的注册机关不是同一个部门,两者在注册登记时所依据的法律也不一样,如果要判定侵权,要看当事人的店名是不是在他人注册商标成功之后登记注册,也要看对方的商标是否真正投入使用,是否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以及该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是否与当事人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等等因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认为侵权。
但是如果店名和别人注册的商标一样,并且对于别人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涉嫌构成侵权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企业名称分级注册制度,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均有核准注册企业名称的权力,但并没有建立一个全国联网的检索系统,且受到汉字使用的组合上的局限性,导致实践中经常出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字号在不同行政区划注册,引起冲突。
因企业名称冲突引发的诉讼中,由于当事人双方的企业名称都经过合法的登记注册,有合法来源,因此只有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通过判断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车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可能使公众误解,才能确认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从而认定是否侵犯了企业名称权。
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其实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其实可以处以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其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其实我们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店名和别人注册的商标一样,只要不是在同一地域范围,经营领域不同,不构成侵权,前提是对方的公司名称知名度不是很大,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两者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则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