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土地归谁(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导读:女儿出嫁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她在新居地未取得新耕地,原籍耕地原则上保留;若取得新耕地,则须归还原籍耕地。若她在娘家和夫家均有耕地,需...
女儿出嫁土地归谁
导读:女儿出嫁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需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若她在新居地未取得新耕地,原籍耕地原则上保留;若取得新耕地,则须归还原籍耕地。若她在娘家和夫家均有耕地,需选择一处进行土地认证,不能重复确权。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相关权利的确立。一、女儿出嫁土地归谁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婚妇女所拥有的农田,其所属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对之进行土地认证权利的确立。换句话说,倘若这位已婚妇人所从事耕作的农田位于哪个乡里,那么这个乡里的农民委员会将承担起责任,为她完成土地认证权利的确立。
假设这位出嫁妇人在离开家乡后未在新居住之处取得新的耕地,那么她在原籍所在地所获得的耕地原则上不应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索回。反之,若她在新居住地区赢得了新的耕地,那么原来在家乡所得的耕地则应归还给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除此之外,如果这个已婚妇女人在娘家人和丈夫家人处均得到了耕地,那么她须从两者中挑选一个地方进行土地认证权利的确认,并且仅能选择一处,不能出现两次以上相同权利的确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其实我们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其实我们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女儿出嫁户口没迁走有拆迁赔偿吗
关于出嫁女儿在征地过程中是否能够获得相应住房分享,能否分得财产取决于诸多具体因素和情况。在现代农村宅基地方面,其使用权仅能归属到本村正式的村民手中,如果嫁出去的女儿户籍并未随之迁移,那么她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这种情况下,便有资格参与房产分配事项。
然而,假如女儿的户籍已随婚姻关系迁往他处,那在接下来的宅基地征收时将无法为女儿保留任何份额。简而言之,农村宅基地,即农村居民用以打造住宅基地使用的本集体所拥有的土地资源。这其中包括了已经建成房屋或者由居民选择建造房屋的土地;曾经建成过房屋,但是现今已经没有屋顶或者已经无法居住的土地;以及尚未开发完成的准备用于建造新房的特定区域等三个主要类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女儿在正式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其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应根据实际状况来加以确定倘若她在新的居住环境下未能获取到新的耕种土地,那么她原来所在的户籍所在地的耕地将被视为原则性的保留然而,如果她成功获得了新的耕种土地,那么就必须将原先的户籍所在地的耕地归还给当地如果她在娘家以及丈夫家都拥有耕地,那么她需要从这两处中挑选一个地方进行土地认证,并且不能对同一块土地进行重复的确认权属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会承担起相关权利确立的责任
女儿出嫁后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0条-31条的规定,我们其实可以了解到,农村中的女性在结婚之后,若在新的居住地并未分配给其承包地的话,那么在其原来的居住地是不得收回之前承包的土地。因而,在女儿出嫁之后,若是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话,那么在原来居住地就其实我们应当还有她的土地。一、女儿出嫁后,娘家还有没有女儿土地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承包期限内妇女结婚的,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对于外嫁女来讲,如果其在出嫁之后,新的居住地并未取得承包地的话,那么其之前的承包地是不能收回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其实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二、农村土地确权之后以下土地会被收回。
1.非农业户口继承的土地将被回收
从《土地管理法》上来讲,农地是属于农村村集体的,一旦你离开农村,在城市落户,有了居民户口,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在法律层面和角度上来讲,你是不能继承农村土地的。而未得到批准重建的这些房屋,将被回收。
2.超标的宅基地
宅基地确权赋予了农民在土地上有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而确权中也明确规定,确权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其实可以再土地登记卡和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的数量,按当时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退还村集体。
3.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
这些两年以上空闲宅基地坍塌房屋未使用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县级政府注销土地登记,集体收回。
4.未办理手续的土地
耕地确权证书中,农民合法耕田是由村集体统一分发的。根据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农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开垦荒地四类荒地,由国土部分进行依法处置,也禁止在耕田上建造房屋等设施。
农村确权固然是好事,这些土地让农民实实在在的握在了手里,在履行这些法律法规时,应为农民切身利益着想,多些人性化,让农民和政府的配合下完成这确权之路。
自古以来女性的地位都是比较低的,但是在当代中国,各方各面都在加强对女性的保护,同时也一直在倡导男女平等。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女性嫁到外地之后,她原来的承包地就会被收回。但这一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因为是否能收回出嫁女性的承包地,要根据其在新居住地是否有取得承包地为依据。所以,在女儿出嫁之后,其在原来的居住地是否还有土地,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