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儿媳妇有继承权吗(新民法典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儿媳通常不享有继承权。但如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按遗嘱优于法定、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的原...
新民法典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儿媳通常不享有继承权。但如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按遗嘱优于法定、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的原则处理。一、新民法典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在通常情况下,儿媳并不被视为其实可以依法取得遗产的继承人。
然而,若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进行了主要的赡养责任及义务,那么便具备了获取遗产的资格和权利。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以及司法实践,当继承权得以启动时,继承人其实我们应当依照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的原则进行处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倘若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与义务,她将获列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新民法典关于重婚罪的规定
关于重婚罪的判断准则,具体涵盖了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本罪的主体应限定为特定的有配偶者这一特殊身份群体;
其次,该违法行为的主体在主观上无过错性,无需具备犯罪故意;
再者,其所涉嫌侵害的法益主要是现今社会普遍实行的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合法夫妻关系;而从客观上看,重婚罪需以行为人真实而又实际发生的行为作为前提,即指有配偶的人士又与他(她)人缔结了新的婚姻关系,或是在知情的状态下,与已知存在有配偶身份之人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指出,通常情况下儿媳并无权继承其公婆的财产然而,如果丧偶儿媳在公公婆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后,对他们承担起了主要的照顾义务和孝顺责任,这种情况其实可以被视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时,应遵循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的基本原则进行操作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
儿子死亡的情况下,儿媳妇是有继承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配偶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其实我们应当基于实际的继承情况而定,并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处理。一、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上对于继承权的认定范围是: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其实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其实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其实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其实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其实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其实我们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其实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其实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继承权的认定和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条款处理,没有遗嘱的或者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权利来进行认定,另外在继承发生时,还需要对继承权是否合法进行公证处理,具体情况其实可以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