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标费用(商标注册费用怎么算)
导读:办理商标费用是根据商标的类别来进行收费;一般商标的注册费为三百元,但只限定十个商标,如果在十个商标以上,每超过一个商标,那么就会每个商标加收三十元;受理集...
办理商标费用
导读:办理商标费用是根据商标的类别来进行收费;一般商标的注册费为三百元,但只限定十个商标,如果在十个商标以上,每超过一个商标,那么就会每个商标加收三十元;受理集体的注册商标,所存在的费用在一千五百元左右;受理证明商标的注册费,费用为一千五百元;受理商标续展的,所存在的注册费为一千元。若是对办理商标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一、办理商标费用
办理商标费用是根据商标的类别来进行收费;一般商标的注册费为三百元,但只限定十个商标,如果在十个商标以上,每超过一个商标,那么就会每个商标加收三十元;受理集体的注册商标,所存在的费用在一千五百元左右;受理证明商标的注册费,费用为一千五百元;受理商标续展的,所存在的注册费为一千元。
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就需要按商品分类表进行填写使用的商品类别,以及还有商品的名称,对于注册的商标,一般商标局会在收到申请文件的九个月内审核完成,只要初审通过不会给予公告。
所以,在注册商标时就需要多咨询一下当地的商标局,商标的类别越多所存在的费用就会越高,只有商标注册成功,那么此商标的所有权以及所获得的利益才能归属于自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其实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其实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其实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其实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二、怎么办理商标转让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其实我们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其实我们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其实我们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其实我们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三、办理注册商标途径
办理注册商标的途径有:
1、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商标注册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2、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商标注册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其实我们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第二十七条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其实我们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办理商标费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办理商标更正费用是多少
商标更正费用是250元,对商标进行更正的多半都是因为申请的文件存在着文字错误的,对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并没有任何的更改,但如若是商标注册局的工作人员的失误,此时申请商标更正的,并不需要商标申请人自己提交更正费,发现有错误就要及时申请更正。一、办理商标更正费用是多少?
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和商标更正手续的官费同是250元。
商标变更是由于申请文件文字错误,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更改。也就是实际上公司的地址并没有发生改变。
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发现商标注册文件或者申请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则要申请商标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办理商标更正的,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此外,商标局在审核中发现的话,也会提出补正的,这就是被动修改解决。
二、申请商标变更或商标更正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商标权的特征
1、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其实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其实我们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其实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3、地域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4、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可口可乐”商标经评估,其价值达到七百多亿美圆,而“全聚德”作为中国的民族品牌2005年的评估价值为106.34亿元人民币。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其实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商标注册局办理任何事宜的收费项目早就都已经是公开透明的,商标更正和商标变更的收费标准都一样。申请办理商标更正的,要根据更正的具体内容提交与之相对应的材料,有些人是把商标更正委托给了代办机构,但商标的更正相较于商标注册是比较简单的,也能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局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