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可以继承吗(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导读:在知识产权权益承继问题上,除著作财产权外,其余权利可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反法律或特性限制继承人享有遗产利益的遗产,依法处理后不能...
知识产权可以继承吗
导读:在知识产权权益承继问题上,除著作财产权外,其余权利可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违反法律或特性限制继承人享有遗产利益的遗产,依法处理后不能被继承。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财产权不可转让或由其他有权利继承者享有。一、知识产权其实可以继承吗
在探讨知识产权权益的承继问题时,我们不得不注意到,除了其中涉及的著作财产权外,其余权利均可由继承人继承(财产继承)。需要强调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针对万物生灵继承问题所作出的明文规定,任何形式的遗产若有违法律规定,或其本质特性限制了继承人得以享有该项遗产的精神和物质利益,则在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后,这种类型的遗产将无法被继承人继承。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规定,著作的财产权并不具备其实可以被转让或者由其他有权利继承者享有这一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知识产权其实可以共有吗
实际上,确实如此。
知识产权共享通常是指两个乃至更多个人或者团体,共同拥有同一份知识财产所衍生出来的知识产权。
这类共享活动的参与者们我们称之为共有人,他们之间因为共享这一知识财产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们定义为了共享关系。
而被共享的这个对象,即是我们常说的共有财产。
在这里,我们要注意到的是,在知识产权共享的情况下,所有被共享的其实并不是物品,而是知识财产,这种非实物性的财产虽然也构成了所有权分享的基础,但是在法律上,我们更常用的描述方式,将其简称为为“共有财产”,而不再使用“共有物”这样的称呼。
《商标法》第十九条商标代理机构其实我们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
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知识产权其实可以继承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知识产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后,如果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保护期限内,则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就是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公民遗产的范围,其实可以由其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如果著作权属于公民,其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其终生加上死后的50年,因此,当公民死亡后,必然发生著作权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继承的。公民死亡后,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予以保护;如果著作权既没有人继承又没有人受遗赠的,上述三项权利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至于发表权,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的,那么,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其实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其实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遗作的著作权,多数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若干年,如英国《著作权法》第95条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其实可以行使遗作的发表权,但是只能享有作品的用益权。如法国《著作权法》第19条、21条的规定。
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其实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继承而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关于著作权的继承,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其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2、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
3、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作者变更、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这里未提到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