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否必须要有冷静期(离婚必须有冷静期吗可以当天离吗)
导读:离婚程序中是否设立冷静期,需视情况而定。法院处理离婚时,如双方同意,可设一个月冷静期。协议离婚也应有一月冷静期,期间双方须亲自提交离婚证书申请,否则视为撤...
离婚是否必须要有冷静期
导读:离婚程序中是否设立冷静期,需视情况而定。法院处理离婚时,如双方同意,可设一个月冷静期。协议离婚也应有一月冷静期,期间双方须亲自提交离婚证书申请,否则视为撤销。若通过诉讼离婚,只需证明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可直接判决,无需冷静期。一、离婚是否必须要有冷静期
在离婚程序中,是否需要设立冷静期,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在人民法院处理离婚事务时,如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可设立为期一个月的冷静期。若双方选择通过协议离婚途径解决问题,则应规定一个月的冷静期。在此期间,双方均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证书申请;否则,将被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其次,若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只需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果,便可直接作出离婚判决,无需设立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是否其实可以不要冷静期
1、在法律意义上,离婚并非强制要求规定“冷静期”这一步骤。若涉及到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只要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经由调解无效后,便可依法判定离婚,无须遵循“离婚冷静期”制度。
然而,倘若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则需遵守法定的30日“离婚冷静期”规定。
2、从理论上来讲,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有关离婚登记申请那一刻算起,满30个自然日后,无论哪一方表示其不愿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均有权回绝离婚申请并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是否必须要有冷静期”,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离婚必须要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必须要离婚冷静期,这是离婚的法定程序。在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当事人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应该撤销离婚申请。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其实可以通过诉讼来离婚。一、离婚必须要离婚冷静期吗?
离婚必须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这是《民法典》中的法定程序。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我们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其实我们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其实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其实我们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其实我们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其实我们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其实我们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其实我们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其实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必须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这是离婚的法定程序。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实施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对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