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继承人找不到了怎么办(其中一个继承人找不到怎么办)
导读:若法定继承人无法寻获,可直接向法院申诉,法院将公示送达并缺席审判。继承人应秉持理解、谦和、和谐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继承问题。遗产分割日期、方式和比例等需共同...
部分继承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导读:若法定继承人无法寻获,可直接向法院申诉,法院将公示送达并缺席审判。继承人应秉持理解、谦和、和谐原则,友好协商解决继承问题。遗产分割日期、方式和比例等需共同商议决定。协商无果可请求调解或起诉。一、部分继承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倘若有一位法定继承人无法被寻获的话,则可径直向法庭提出申诉。法院将运用公示手段进行送达,并依据具体情形做出缺席审判。继承人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秉持着相互理解、谦和礼让以及和谐共处的精神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继承问题。关于遗产分割的具体日期、实施方式以及比例份额等事宜,均需由继承人共同商议决定。若协商无果,则可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部分继承人分割协议起诉有效吗
1.在考虑遗产分配事宜时,首要任务是确定继承人的死亡时间点。若继承人确系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身故,其所应享有的继承权力将会由其法定继承人来承袭。在此种情形下,遗产分割协议便相当于是已逝世继承人预先订立的一份合约,而其法定继承人则依据这份协议行使相应的权益。
2.换言之,一项关于遗产分配的协议,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在于该协议本身合规与否以及其有效性如何。统筹考虑以上两个因素,我们其实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只要遗产分割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且具备足够的实际执行力,那么即使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才宣告死亡,此类遗产分割协议仍然具备法律效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遇法定继承人难以寻觅的情况,其实可以考虑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会采取公示送达的形式进行通知,并且以缺席审判的方式对此案件进行裁决。继承人应该遵循理解、尊重、和谐共处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处理继承事务。对于遗产分割的具体日期、分配方式以及比例分配等问题,都需要继承人之间共同商讨后做出决策。如果经过充分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继承人也其实可以选择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人放弃继承能否部分
对于继承人是否能放弃部分继承权的问题,目前为止我国并未作出相应的规定。但是从实际来看,由于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为避免引发其他的问题,往往不允许放弃部分继承权,要么全部接受继承要么全部放弃继承。一、放弃继承能否部分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其实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其实我们应当作出明确表示。这种明确表示应采取何种方式,继承法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其实我们应当认定其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对继承权的放弃,这是作为继承人的一项权利。当然一般对于放弃继承的表示,其实可以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也其实可以使通过口头方式作出,这方面法律中并未做严格限制。但是通常,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需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若放弃继承遗产没有损害到他人利益的,那么就是不允许他人进行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