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驰名商标取消了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程序)
导读:是否关注过中国驰名商标的当前处境?虽然“驰名商标”并未完全被废止,但在某些情境下已被禁止使用。生产商和经销商在商品、包装或容器中,以及在广告宣传、展览和商...
中国驰名商标取消了吗
导读:是否关注过中国驰名商标的当前处境?虽然“驰名商标”并未完全被废止,但在某些情境下已被禁止使用。 生产商和经销商在商品、包装或容器中,以及在广告宣传、展览和商业活动中,都不得再使用“驰名商标”这一标识。一、中国驰名商标取消了吗
关于“驰名商标”,其并非被完全废止,而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不再允许进行使用。
我们要求各生产商和经销商在他们所制造或销售的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不得再使用“驰名商标”字样,同样地,也不能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各类商业行为中出现相同标示。《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其实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其实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其实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二、中国驰名商标是什么意思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除了上述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普通商标一样,但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普通已注册商标,其实可以实现跨类保护,其实可以禁止他人在所有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普通已注册商标,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其实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其实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其实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其实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中国驰名商标取消了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程序
目前我国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行政程序,认定机关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一种是司法程序,认定机关是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其实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在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其实可以走两种程序,分别是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
行政认定是相关企业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认定。商标异议复审、无效案件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
司法认定是相关企业对于注册商标是否驰名像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认定的一种程序。
不管是那种程序必须驰名商标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也就是必须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申请认定。省级工商局经过初审签署意见后通过邮寄的方式汇报给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备案。申请时有四种途径其实可以选择。
第一种是企业发现某注册商标在公告期内存在意义,其实可以对其合理的向商标总局提出申请异议,也可同时申请自己的商标认定驰名商标。
第二种是企业发现已经完成注册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其实可以向商标总局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商标的争议申请。同时也其实可以提出认定自己的商标为驰名商标。
第三种是若发现了某些商标假冒商标,就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向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
第四种是企业在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后法院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对商标是否驰名做出依法认定。
以上的四种途径前三种均属于行政认定,后一种属于司法认定。都是其实可以作为驰名商标认定的方法。
这些方法当中第一种方法比较直接,费用较低每件只要缴纳商标异议费1000元。但是中间环节无法预估的因素较多,周期较长可能要2到3年才能认定成功。
第二种方法和第一种很像,只是提出认定的机构不同,而且费用是1500元。
第三种方法是最便捷快速的一种方法,但是中间环节较多,花费的费用较多。也是当前企业认定驰名商标的主要途径。
第四种方法受各地法院法官素质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较大费用较大受地方政策影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