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次数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发生家暴三次才立案吗?)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家庭暴力次数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也应准予离婚:重婚或同居、家暴或虐待、赌博或吸毒成瘾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一、家庭暴力次数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针对家庭暴力问题作出了如下明确规定:
如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希望提出离婚申请,均可通过相关组织展开调解工作或直接向地方法院递交离婚诉讼请求。而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期间,理应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如感情状况确实已经严重破裂,无法通过调解手段恢复稳定,则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坚决批准离婚申请。
同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调解后无果,也必须依法准许离婚:
1、重婚行为或者同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生活;
2、实际从事家庭暴力行为或者残酷对待、疏离家庭成员;
3、具有恶意聚众赌博、沉迷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因情感不合导致分居两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庭暴力证据是哪些
在受害妇女受到残忍暴力行为之后,为了能够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必须立即并充分地搜集和保存各类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身体上的各种可见伤痕、沾染血迹的衣物,以及被行凶者打落的牙齿、拔除的头发、被撕扯或损毁的衣物;同时还应收集和保留可能作为凶器的物品,例如刀具、针状物、铁质长棍、木制短棒以及石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其实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其实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当事人提出离婚诉求时,可首先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如无调解成功可能,则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当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应首先开展调解程序;若经确认双方情感确已裂痕严重,调解努力无法弥补,那么其实我们应当准许离婚。同时,以下几种情况下,即使经过调解仍无法挽回婚姻关系,法院亦应准予离婚: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配偶、沉迷于赌博活动或者吸食毒品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合而长期分居生活达两年以上等等。
具体该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认定家庭暴力时首先其实可以判断家庭成员实施的是否是积极的暴力行为,若属于积极的暴力行为,还需要确定保利达侵权行为是否导致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权益受损精神是否受损。如果损害存在,其实可以认定家庭成员确实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一、具体该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其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行为是否积极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应是一种积极的致害行为,消极的不作为或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构成通常意义上的“冷暴力”,但并不是家庭暴力。
2、“家庭暴力”与离婚的关系
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存在于婚姻关系中,且是引发离婚诉讼的一个主要原因。但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认定并不能直接、当然推导出存在家庭暴力;反之,存在家庭暴力,一般是其实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如果法院认定一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家庭暴力,即便另一方出于某种考虑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会从保护受害方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身心健康角度出发,准予双方离婚。
3、是否导致一定程度侵害后果
司法实践中,为防止当事人利用人身保护令达到其他诉讼目的,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其实我们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原则上,当事人就其主张应提交相关机构出具的构成“轻微伤”的认定结论,如无轻微伤的认定结论,相关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中对于伤情的严重程度至少其实我们应当有记载,在仅有医院诊断证明无报警记录、询问笔录等佐证,或者即便有报警记录,但其上并未体现报警人有伤情等情况下,一般不其实我们应当认定存在家庭暴力行为。
二、遇到家庭暴力精神伤害怎么办
1、遇到家庭暴露其实可以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其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其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其实可以报警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其实我们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其实我们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其实我们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其实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3、其实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是法定其实可以起诉离婚的理由之一。如果法院收到公民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之后,通过查阅原告提交的离婚诉状等方式,发现公民时以被家暴为由才想起诉离婚,那么法院需要采取适宜的方式判断家暴情形是否真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