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上法庭家属应该注意什么(第一次去法院旁听,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导读:身为原告亲属,您需细致准备:搜集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向法院申请深入调查;若对法律有困惑,可聘请资深律师代理,监控案件流程。作为被告亲属,我们的建议:收...
第一次上法庭家属应该注意什么
导读:身为原告亲属,您需细致准备:搜集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向法院申请深入调查;若对法律有困惑,可聘请资深律师代理,监控案件流程。作为被告亲属,我们的建议:收到起诉书后,有针对性地搜集证据,证明原告请求无法律支持;依法提交答辩状,有力反驳;在必要时,聘请律师代理,处理案件。一、第一次上法庭家属应该注意什么
倘若您身为原告的亲属,您其实可以进行如下细致入微的准备工作
1、有意识地搜集与诉求相关的证据,如出现必要情况,可向法院提出申请以进行深入调査。
2、假如存在对于法律法规理解上的困难,不妨考虑聘请资深律师担任代理人,帮助代理并监控整个案件流程。而如果您为被告亲属,以下措施其实可以提供参考1、收到起诉书副本之后,有针对性地围绕诉求展开证据的搜集工作,力求证实原告的请求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2、依法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有力反驳。
3、在特殊情形下,您完全其实可以选择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代理人,助力您处理并监控整个案件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其实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其实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其实我们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其实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第一次酒驾有案底吗
在判断首次酒驾是否会产生案底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若您只是因涉嫌酒驾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这将不会被视为您的个人档案中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实际上,这其实可以理解为仅仅是一种治安拘留,将会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留下行政拘留的相关记录。然而,这种情况下对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影响相对较小。
然而,如若您因为醉驾而被判处拘役,那么这就属于刑事处罚范畴,此时意味着您将拥有犯罪记录,从而表现出您确实有过案底的状况。饮酒驾车所面临的处罚措施如下:
1、如若您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会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暂扣以及最少1000元至最多2000元的罚款处罚。
2、若是您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不仅会面临十五天的拘留处罚,还需承担最高5000元的罚款支出,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在五年之内都无法再获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3、
最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遭受处罚的人,如果此后再度饮酒并驾驶机动车辆,将会面临至少十天的拘留处罚,并且需支付最低1000元至最多2000元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但是离婚却没有结婚去民政局领个证那么简单,离婚牵扯的事情有很多,如果不能和平的达成协议离婚,就需要打官司,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离婚,离婚官司大多理由也都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些什么?应该注意自身的主要问题和主张还有逻辑性很重要,要合理利用自己有效证据。离婚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但是离婚却没有结婚去民政局领个证那么简单,离婚牵扯的事情有很多,如果不能和平的达成协议离婚,就需要打官司,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离婚,离婚官司大多理由也都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官司第一次开庭应该注意些什么?
应该注意自身的主要问题和主张还有逻辑性很重要,要合理利用自己有效证据。
在开庭时应该注意的是主要问题和你的主张,思想集中听法官的问答,回答时想好再说,反应敏捷抓住要点实施合法权益,假如对方因出轨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可和法官提出财产分割占三分之二或全部的诉讼。
1.增加诉讼请求
离婚诉讼请求出于策略方面的考虑,既可能是为省案件受理费在诉状中故意少列财产分割请求;也可能是为给被告一个“烟雾弹”,故意少提诉讼请求,让被告放松警惕,在起诉书中会少列诉讼请求。当然,也可能因财产调查的限制,有些财产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等需要通过法院调查才能知道,不得不少列诉讼请求。为此,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原告其实可以在庭审结束前的任何时间,向法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
对于诉讼请求的增加,千万不要不好意思认为这是给法庭增加麻烦而不好意思提。处理麻烦是法庭的职责所在,当然更为重要的是涉及自己的切身利益,否则后果可想而知。而增加诉讼请求的方式,只须在庭审过程中口头向法庭阐明即可,由书记员作出记录。
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法庭第一次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时调解成功,要么是双方和解,撤回起诉;要么是达成离婚调解协议。
2.法庭发言简明扼要
离婚纠纷的特性所在,必然牵涉太多的情感纠葛。无论是原告方,还是被告方,都可能有满腔的抱怨要在法庭上一一抒发出来,并希望法官能充分了解自己的无辜和对方的过错。而法官往往会打断当事人的这种繁复的陈述,要求当事人简明扼要地叙述相关问题。很多当事人一被法官打断,下一步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得放弃不再陈述。
有经验的律师事先就会告知当事人法庭的庭审步骤,一个完整的庭审过程会有几下十四个步骤,即:
1原告阐明诉讼请求;
2被告答辩;
3原告举证;
4被告质证;
5被告举证;
6原告质证;
7法官询问原告;
8法官询问被告;
9原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一轮法庭辩论;
10被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一轮法庭辩论;
11原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二轮法庭辩论;
12被告及代理人发表第二轮法庭辩论;
13原告最后陈述;
14被告最后陈述。
而法官对当事人的询问,一般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发问:
1双方如何认识;
2结婚登记时间;
3婚后有无生育子女;
4婚后感情如何;
5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
6有哪些共同财产;
7有哪些共同债务。
每个法官的庭审方式会有所不同,但都大同小异。当事人针对以上情形,简述清楚相关问题即可。
3.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离婚诉讼涉及到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在庭审之前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注明拟申请出庭作证证人的具体身份,要证明的内容。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形,常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特别是另一方的过错情况;二是,证明双方对外的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常会向法庭提交证人的书面证言,或是向第三人书具的借条等。这些书面证词,在证人不到庭的情况下,一般不会确认效力。而有经验的当事人常因此而拒绝质证。
为此,若证人的证言对本案事实的认定有关键作用,一定要在庭前准备好,并且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提出。别指望法庭会通知当事人是否要申请证人出庭,也别等到下一次开庭时再申请出庭,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庭要开几次。
4.申请财产评估或鉴定
对于要求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双方争议较大的,则要申请专业机构对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但要注意的是,评估一定要在庭审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否则,自行委托评估公司,只能是白白浪费评估费。
财产的价值,如房产,其实可以先至房屋中介公司进行询价。中介公司给出的市场价会略高于评估公司评估的价格。这样做的话,其实可以事先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陷于不必要的争执中,尽可能达成调解为宜。若是出现一方恶意将房产转让或是将财产损坏,为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则必然需要对财产价值作出评估。
5.申请财产保全
在离婚诉讼中,往往会出现一方故意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对此,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就尤为重要。
但并非在离婚诉讼中就一定非采取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不可,毕竟还涉及到保全费的交纳及担保财产的提供问题。并且,如若离婚请求未得到法院的支持,则保全亦会随之解除,而之前交纳的保全费由原告方独自承担。
为此,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以下三个前提:一是,有相对充足的夫妻感情破裂的理由;二是,对方有可能在起诉离婚后不在同一个城市生活,以后找对方执行会比较困难;三是,对方转移财产后,无稳定的职业及收入,以后不便执行。
6.申请延期举证
对于一些一时无法取得,但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又非常重要的证据,要在庭审之前就向法庭提出申请延期举证。不要等到开庭后,涉及到这方面的证据时再向法庭提出申请。这种情况下常会被法庭驳回,而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向法庭提出延期举证的申请,要说明证据的具体内容,一时无法提供的原因,该证据与本案事实认定的影响。法庭认为确有必要的,会准许延期举证申请但会有一个期限,到期仍未举出的,视为举证不能。为此,要注意一时不能提供证据只是因为时间上的问题,还是自己无法提供,必要时应及时申请法院协助调查。
7.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切忌进行人身攻击,情理结合的法庭辩论常能使法官纠正在庭审过程中的一些有偏差的认识。在离婚诉讼中,法官为防止双方矛盾的激化,一般不准许当事人直接向对方发问,而是采取当事人直接陈述相关事实,由法官询问对方所述是否属实的方式来变通。
为此,在法庭辩论之前,若有相关事实需要法庭查清或补充,应及时向主审法官说明,以免遗漏了相关事实。
一般来说,法庭辩论主要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小孩如何抚养三个方面来进行,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则没有必要再一一列举。我们常要求当事人在这一阶段配合好律师来发言,当事人主要从情的角度来说明自己的观点,而律师则主要从法与理的角度向法庭阐明自己的代理意见 。
8.审阅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是对整个庭审过程的完整记录。一般来说,一份完整的庭审笔录,除了包括前述第2点所涉及的十四个庭审步骤的记录外,还有对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核实,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告知,以及举证期限、下一次开庭的时间等内容。
由于记录的速度相对于语速而言,肯定要慢,因而书记员在记录的时候常会以缩略或概括的方式记录当事人的发言。 稍不注意,甚至有可能将当事人的陈述内容记错的情况发生。因而,在庭审之后一定要认真审阅笔录内容,发现有记错、漏记的地方,要及时要求书记员更正。
不要指望主审法官对整个案件事实都掌握清楚,每个法官都有大量的案件要审理,这个案件庭审结束后紧接着下一个案件又要开庭。等到其抽空制作判决文书时,可能对庭审过程早就淡忘了,庭审笔录则是一个重要的佐证依据。并且,有的合议庭成员并未参与到庭审过程,也只能借助庭审笔录来了解案件事实。若对判决结果不服,需要上诉时,二审法院的法官更是只能从庭审笔录了解案件的事实。为此,庭审笔录的重要性就可想而知了。一般情况下,应在每一页的庭审笔录下签字确认,最后一页还要署上日期。
因为是第一次上庭所以前期的准备一定要充分,上庭时也不要紧张,按照诉讼材料从容面对,在对方陈述的时候要有所记录和想法,实施予以反击,在反驳对方观点时,一定不要慌张和生气,要有条理的陈述观点,打离婚官司是一件非常耗神的事情,所以休息好也很重要,要注意身体的保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