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外地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异地其实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仅限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在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不可异地办理。若双方已离开户籍所在地并在异地居住满一年...
离婚能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导读:我国法律规定,异地其实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仅限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在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不可异地办理。若双方已离开户籍所在地并在异地居住满一年,可在该地区法院申请离婚。其他情况则无法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一、离婚能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异地确实其实可以申报离婚手续,但是只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离婚才得以实现。(需要注意的是),若要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前往男女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异地完成。
然而,如果双方都已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并且在异地居住生活满一年以上,可行使在该地区法院的离婚权利。在此之外的情形,异地则无法进行相关审批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能做精神鉴定吗
离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拥有请求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权利。若您在撤回诉讼时提出,对方可能存在精神健康问题,那么在此次诉讼过程中,你有权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状态评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被告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并未向您披露他/她所携带的精神疾病,即便经过治疗也未能得到治愈,或者您明知被告存在精神疾病仍决定与之结婚,或者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罹患精神疾病并长期无法治愈的话,这种情况将被认为是夫妻之间的情感出现裂痕,确已无法弥补。在这样的前提下,一方强烈主张结束这段婚姻,且在经过各方耐心协商之后仍旧无法达成共识,此时,法庭将会依法做出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其实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准予离婚。
异地能办离婚手续吗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其实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异地能办离婚手续吗?近年来,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异地离婚在当今社会也是越来越普遍。那么,双方或一方在外地工作想要离婚,必须会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吗?关于这个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
本文将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方面来解答异地能否办理离婚手续这个问题。
1、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因此,夫妻双方是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办理异地离婚手续的。
2、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由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况,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二是被劳动教养的人;三是被监禁的人。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