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已离婚还可以起诉破坏军婚吗(离婚后还能起诉对方破坏军婚吗?)
导读:已离婚的军人不能就破坏军婚行为提起诉讼,因为破坏军婚罪要求行为人与现役军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此罪行涉及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配偶而结婚或同居。主体非特定,但仅...
军人已离婚还可以起诉破坏军婚吗
导读:已离婚的军人不能就破坏军婚行为提起诉讼,因为破坏军婚罪要求行为人与现役军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此罪行涉及明知对方为现役军人配偶而结婚或同居。主体非特定,但仅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时涉及主体资格。主观上需故意,过失不构成此罪。一、军人已离婚还其实可以起诉破坏军婚吗
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首先,破坏军婚罪的成立具备一个必要条件,即参与者必须与现役军人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具体来说,该罪名所涵盖的行为范围包括:明确知晓对方系现役军人的配偶后,仍与其缔结婚姻关系或者保持非婚姻性质的同居关系。该罪行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触犯本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一夫一妻制度的规定;
第二,行为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的行为。
需要指出的是,本罪行的实施主体并非特定人群,而是任何人均可能成为其侵害的对象。
然而,仅当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同居时,才会涉及到本罪行的主体资格认定问题:同样,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发生类似情况,亦有可能成为该罪行的主体;但若两个现役军人之间出现重婚或是同居的情形,且彼此的配偶均未曾服役,则并不会受到本罪行的相关法律追究。
至于主观态度方面,本罪行的成立需以行为人具有故意心理为前提,即明知对方系现役军人的配偶,却仍然选择与其结婚或保持同居关系的情况,才能构成本罪名。而过失行为,例如无心之失等,并不符合本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军人已婚出轨会受到什么处罚
在军人婚姻关系中,一旦出现出轨行为,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依据法律规定,倘若有人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即构成“破坏军婚罪”,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此情况下,若军人一方为过错方,军嫂可向上司领导报告此事,进而对军人实施惩戒措施,要求其提出离婚申请;反之,若军嫂一方背叛了婚姻,则第三者将因触犯“破坏军婚罪”而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与已婚军人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吗
与已婚军人同居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这样的一种罪名的保护的是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主要指的就是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的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一、与已婚军人同居构成破坏军婚罪吗?
与已婚军人同居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同居的就会构成破坏军婚罪,而女人与军人同居的,并且军人的配偶也是军人的,就会构成破坏军婚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军婚罪的行为有哪些类型?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保护已婚军人的破坏军婚罪名,还包括有一些重婚罪名,如果说是和离婚的军人同居的话,并不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但有可能构成其他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