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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该原则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这意味着在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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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该原则有: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这意味着在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彻底的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有当原因清楚查明,并确定原因,才能真正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一旦事故调查确认了原因,就必须对负责或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处理。这可以包括纪律处分、刑事责任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这指的是必须制定和实施针对查明的原因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这些措施包括改变工作流程、改善设备等。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这强调了对所有涉及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只有当所有人都知道如何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才能确保安全。

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1、轻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2、一般伤亡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重大伤亡事故:概括第二条,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由其组织调查。

4、特大伤亡事故:市、州及其以下所属单位,由市、州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省及省级以上所属单位,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直接调查的特大伤亡事故,由省人民政府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组成伤亡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评价

1、用人单位负责人接到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工会、行业主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简要经过、伤亡情况、损失程度、初步原因分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好了,今天关于“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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