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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助找一份企业管理文件变更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要采纳要送点积分哦!!!!!!!!!!!!文件控制程序1.目的:对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使用场所使用有效文件,并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回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它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谁能帮助找一份企业管理文件变更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谁能帮助找一份企业管理文件变更管理制度

要采纳要送点积分哦!!!!!!!!!!!!

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文件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使用场所使用有效文件,并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回失效或作废的文件,防止作废文件被错用、误用,从而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所有部门或个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外来文件)的控制,规定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布、实施、标识、归档、借阅、修改、作废、处置的方法。

3.职责:

3.1总裁负责管理文件的批准。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管理文件的审核。

3.3办公室负责文件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外来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有使用文件的管理和控制。

4.程序:

4.1文件的编写、审批。

4.1.1公司文件根据文件的性质有相关部门起草。

a) 管理体系文件由总裁批准。

b) 行政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有关部门起草,办公室主任审核,总裁批准。

c) 作业性文件如产品标准图样、工艺、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检验规程、确认规定、规章制度等文件由各部门负责编制,经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批准。

4.2文件的编号

所有文件都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区别、归档、保存。具体编号方法:

a)管理手册的编号方法

SY MM ****

年代号

管理手册代号(MM—Management Manual:管理手册)

公司代号()

b)程序文件的编号方法

SY PF **

顺序号

程序文件代号(PF—Procedure File:程序文件)

公司代号()

c)作业文件的编号方法

SY OF ***

顺序号

作业文件代号(OF—Operantion File)

公司代号()

d)记录文件的编号方法

RF ** **

顺序号

程序文件顺序号

记录代号(RF—Record File:记录文件)

e)行政文件和技术文件按公司文件方法编号。

4.3文件的发布

4.3.1文件发放前应规定文件的发放范围,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并填写好《文件发放范围签收表》(QR0501)

4.3.2经审批后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性文件(管理性)统一由办公室发放。收件人需在签收表上签收。

4.3.3各部门内部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发放。收件人需在签收表上签收。

4.4文件的标识

4.4.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性文件由办公室需在文件的封面的中间标明受控状态、分发号、持有者。

4.4.2非受控文件由办公室在文件封面打上非受控字样。

4.4.3作废文件由办公室在文件的封面或文件的第一页右上角加盖作废章。

4.4.4对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由办公室在文件的封面或第一页右上角加盖的保留章。

4.4.5内部文件、外来文件、照片、胶底片由该文件的管理部门用标签标识。

4.4.6电子媒体文件由电脑操作员在软件或光盘的背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及标识类别(受控、非受控、作废、作废保留)。并要进行必要的书面记录。

4.5文件的使用的实施

4.5.1办公室编制好公司《文件控制清单》(QR0502)控制文件使用情况。

4.5.2受控文件不可转抄、外传,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经管理者代表审批方可复印。作业文件及外来文件由办公室审批方可复印。

4.5.3工作场所如发现过期或作废文件,应交办公室处理,过期作废文件以及作废保留文件不得在工作场所使用。

4.5.4文件要完好保存,如损坏或缺页应及时向办公室申请更换。文件卷面要保持整洁,不可乱涂乱画。

4.5.6各部门应编制本部门所使用的受控文件清单,控制本部门文件使用情况。

4.5.7办公室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文件进行检查,以监督文件的完好保存及贯彻实施,并做好《文件检查记录表》(QR0503)

4.5.8文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或操作性不强,可申请更改,更改程序按本程序4.6条执行。

4.5.9公司电子媒体文件电脑操作员不准擅自拷贝和外泄,并妥善保管。

4.6文件的更改

4.6.1文件更改程序

4.6.1.1更改申请由文件更改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QR0504),经审批后交原发放部门执行更改。

4.6.1.2更改审批由原文件的审批部门进行,若指定其他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委托、授权、或其他)。

4.6.1.3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涉及的文件更改由办公室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QR0504),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裁批准后,办公室统一发放。

4.6.2文件更改方式

4.6.2.1笔误可用划改。

4.6.2.2文件只改动某页内容时,可用换页方式。

4.6.2.3文件内容多处或多次改动,可用改版方式。

4.6.3办公室编制好《文件修改状态控制清单》(QR0509)并保存,以控制文件修改状态。

4.6.4《文件更改申请单》(QR0504)应注册更改性质:笔误、更改、删除、新增。

4.7作废文件处置

4.7.1更改后的文件发放由原发放部门按原《文件发放范围/签收表》范围发放, 并从原使用场所收回失效文件。

4.7.2收回的作废文件以及过期文件由办公室填写《文件销毁(保留)控制清单》(QR0505),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销毁。

4.7.3因需要保留作废文件,由办公室确定并填写好《文件销毁(保留)控制清单》(QR0505)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办公室按4.4.4标识后方可继续保留作废文件。

4.7.4电子媒体文件作废处置程序

4.7.4.1由申请人填写《文件销毁(保留)控制清单》。

4.7.4.2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裁批准。

4.7.4.3由电脑操作员进行清除。

4.7.5其它媒体文件(例照片、底片)由该文件的管理部门填写《文件销毁(保留)控制清单》,经总裁批准后自行销毁。

4.8文件的归档

4.8.1文件经批准发布后,经批准人签署的原件及打印件,由办公室归档并登记。

4.8.2外来文件由办公室对其运用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再登记归档。需贯彻执行的外来文件,经审批后(审批手续按4.3)将复印件转发到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4.9文件和资料的借阅

4.9.1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借阅文件,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登记卡》(QR0507),在公司内阅览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借出公司外由总裁审批,并登记。

4.9.2副总裁以上人员可直接向资料室借阅,并作好登记。

4.9.3公司以外人员借阅资料由总裁审批,并作好登记。

4.9.4外来文件的管理控制:标准和法规、分承包方提供的和资料、顾客提供的资料、技术性的外来资料分别由办公室、营销部、技术开发部、总裁或其委托人按本程序进行管理控制,并作好登记。

4.10行政文件由办公室,管理体系文件由质管部,技术文件由技术部按本程序控制。

5.相关文件:

SYPF02 《记录控制程序》

6.记录:

QR0501《文件发放范围/签收表》

QR0502《文件清单》

QR0503《文件检查记录表》

QR0504《文件更改申请单》

QR0505《文件和资料销毁(保留)控制清单》

QR0506《文件和资料归档登记卡》

QR0507《文件和资料借阅登记卡》

QR0508《文件和资料编号登记卡》

QR0509《文件和资料修改状态控制清单》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 》及其配套 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 工资 、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 社会保险 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工资、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 劳动关系 ,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 身份证 、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 劳动合同 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 试用期 制度,根据 劳动合同期限 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 合同生效 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资、 违约责任 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 劳动教养 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 经济补偿金 。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代通知金 );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 职业病 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 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金 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终止 :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 签订劳动合同 ;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 加班 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 加班工资 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 结婚 ,可享受 婚假 3天; 晚婚 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 丧假 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 产假 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 年休假 :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 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 最低工资 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 岗位工资 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 工龄 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 病假工资 ,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 克扣工资 : (1)代扣代缴员工 个人所得税 。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抚养费 、 赡养费 。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 、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其实,每一家公司在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时候都要结合自身经营的项目的,但是对于员工的招用,培训劳动合同以及公司内部制定的相应的劳动纪律的还是应该明确的写清楚的。比如说奖金的发放,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以后的惩戒等,在不侵犯员工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有权利自己去制定管理制度的。

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变更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你好,请看以下规定吧。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总局第140号令

第三章 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五)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六)其他规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一名本单位管理人员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具体负责前款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四)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六)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一)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二)持证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情节严重的;

(三)持证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情节严重的;

(四)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持证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发证部门,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告。查证属实的,由发证部门补办证书。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作业行为。

第二十七条 发证部门应当加强对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必要时应当派人现场监督考试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八条 发证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档案,记录考核发证、复审和监督检查的情况。发证、复审及监督检查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

发证部门应当在发证或者复审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公示查询系统。

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等环节的具体规定,以及考试机构的设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注销和复审等事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也找了一会,基本上是收费的文件,以下给你找了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希望对你有参考价值!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第三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第四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五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2.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十二)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第六条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申请)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擅自变更已经审批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审批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第七条 交通部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厅提出审查意见报交通部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厅审批,报交通部备案。省交通厅批准初步设计的公路工程项目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由省交通厅审批。第八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查,并执行省交通厅《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关于设计变更管理台账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及时处理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第九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处理的建议。设计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说明变更理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第十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对设计变更的建议和理由应当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可以组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及有关专家对设计变更建议进行经济、技术论证。第十一条 对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或者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变更增加费用超过200万元的,应当将设计变更处理意见报省交通集团、省公路管理局或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对重大及较大设计变更建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经审查论证确认后,向省交通厅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设计变更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类别、设计变更主要内容和设计变更主要原因等;(二)对设计变更申请的调查核实情况、合理性论证结果;(三)设计变更总体方案文件,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说明设计变更主要原因,明确设计变更建设规模、工程方案和设计变更费用变化情况;(四)对于设计变更费用增加超过500万元(相对于原设计概预算)的,应当提供省交通集团或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等有效文件。省交通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 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的通知书发出后,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工作一般应当由公路工程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但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变更文件应当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一)概述: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等)、设计变更理由、原设计方案及概预算(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除外)、附件(原设计图、主要数量及工程概预算文件);(二)设计变更文件:采用的技术标准、设计变更工程方案及工程数量、设计变更概预算,与原设计方案相对应的工程量和概预算对比分析情况等。为便于设计变更费用的对比分析,设计变更概预算采用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和费率等一般情况下应当与设计变更前审查审批的概预算保持一致。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文件完成后,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审查。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审查确认后决定是否实施。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文件经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审查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其中需交通部审批的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厅组织审查后报交通部批准;需省交通厅审批的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并提出设计变更造价审查意见后,报省交通厅批准。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在申报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上报设计变更请示。上报设计变更文件,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第十六条 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原则上由原施工单位承担。原施工单位不具备承担设计变更工程的资质条件时,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建立设计变更台账管理制度,省交通厅对管理台账可随时进行检查。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按省交通厅《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的规定,建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含造价)管理台账,对设计变更情况进行汇总。每年6月、12月份编写在建项目设计变更(含造价)自检报告,编制公路工程造价台账表和设计变更情况统计表,并将汇总情况上报省交通厅备案,抄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配合造价管理机构做好设计变更(含造价)的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时,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进行核定。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根据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变更工程费用的结算,一般不得超过核定的设计变更工程概预算。第二十条 由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过失引起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并造成损失的,有关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和相关责任。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有关合同约定执行。由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发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经过审查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纳入工程竣工决算。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工程竣工决算。第二十二条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批准部门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由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批准部门违反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第二十三条 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审查批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暂停项目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审查、报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二)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整体肢解、化整为零并规避审批的;(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实施设计变更的。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应当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责令其停业整顿,报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吊销其资质证书。第二十六条 一般设计变更由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或其他相关企业单位依据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并报省交通厅备案,抄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

企业管理制度具体应该包括哪些呢?

企业管理制度一般会包括如下内容: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守则及行为规范、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考勤制度、招聘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离职制度、企业管理培训制度、人员调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工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等。?

二、安全管理制度。警卫人员值勤制度、防火安全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等。?

三、财务管理制度:资金预结算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盘点制度、审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出纳管理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制度等等。?

四、行政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报刊、邮件、函电收发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等?

五、物资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物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物资库存量管理制度、采购物资价格管理办法。?

六、生产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生产调度制度等等。?

七、销售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制度 、 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制度 、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八、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 质量审核制度、产品质量档案及原始记录管理 。

扩展资料:

规范实施企业管理制度是需要规范性的环境或条件的:

第一,编制的制度是规范的,符合企业管理科学原理和企业行为涉及到的每一个事物的发展规律或规则的;

第二,实施规范性的制度全过程是规范的,而且是全员的整体职务行为或工作程序是规范的;只有这样,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才有可能是规范的,否则将导致管理制度的实施结果呈现不规范的状态。

企业管理制度的制定要依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目的是让企业更加高效、稳定的运行,但由于每家企业在行业、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所以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企业。

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原则

2.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企业管理制度

以下哪些属于管理变更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变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地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特制订本制度。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人员的变更;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管理职责的变更;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谁能帮助找一份企业管理文件变更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好了,今天关于“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变更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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