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红头文件格式要点(政府红头文件标准格式是什么样的呢)
法律分析:政府红头文件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尽力回答大家关于政府抄送文件格式的问题,希望我的解答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关于政府抄送文件格式的话题,我们开始讲解吧。
政府红头文件格式要点
法律分析:政府红头文件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政府红头文件标准格式是什么样的呢
政府红头文件标准格式: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等。
法律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政府文件的格式和字体要求
法律分析:行文关系。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行文方式。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具体要求。(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2)明晰发文权限,向适宜的对象行文。根据规定,党委和政府可以向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和政府行文;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在得到党委、政府授权后,可以向下一级党委、政府正式行文;党委、政府的其他下设部门,一般不得向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正式行文;其行文对象,包括各自的上一级或下一级党委、政府的对口部门,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下设部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适用“函”这一商洽性公文,不能采用指令性、指导性和规范性公文文种。法院公文的行文对象要求是一样的。(3)尊重机关职权,准确认定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简单地说,谁是主管,那么主送就是谁。公文的主送机关,一般只能是一个。《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1条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第20条规定: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第23条规定: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级机关。《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同志对一些重要公文忽视抄送,导致法院的一些重要工作部署和动态不能及时被上级和地方有关机关了解和掌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果。要准确确定抄送机关,需要全面把握公文内容和与之有工作联系的有关机关,才能做到既不漏送,又不枉送。(4)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5)需要联合行文时,作者应是同级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16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应当明确主办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联合行文单位数量。(6)关于“请示”的具体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请示事项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与有关机关协商一致,如未能达成一致,需在请示中写明;请示问题应当提出明确的意见;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法律依据:《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 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政府红头文件分大红头,小红头,都是什么格式的 ,有没有详细的讲解和范文?
大红头和小红头往往与所发文件字头使用的字的大小有关,当然,红头也和文件的发文字号有关。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所谓大红头,就是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大字号的红头文件,比如:**市人民政府文件。大红头文件的发文字号往往是“*政”多少号文件。
所谓小红头,就是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的小字号的红头文件,比如:**市人民政府(通知),它的发文字号往往是“**政函”多少号文件,有的甚至没有发文字号。
大红头:
小红头(信函格式):
扩展资料: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以来的第一次“大修”。针对新行政诉讼法增设的新制度、新规定,最高法此次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直接认定“红头文件”合法性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称,行政诉讼法这次修改增加规定,可以一并请求审查规范性文件,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俗称的‘红头文件’。大量的‘红头文件’由于针对不特定的公众能够反复适用,往往涉及面非常广、持续的效力非常久。而且如果一旦违法,所带来的损害是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同日而语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直接对“红头文件”提起诉讼。
由一个具体的个人针对“红头文件”提起诉讼,事实上是行使了公众诉讼的权利,这个诉讼应当属于公益诉讼。而公益诉讼主张的是公众的普遍利益,但是需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目前,公益诉讼还没有正式写进行政诉讼法,个人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起诉因此无法纳入受案范围。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红头文件的上行文与下行文有什么不同,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
1、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一)上行文是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
(二)下行文是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的下级机关的一种行文。
2、一份红头文件的标准格式如图所示,主要包含以下项:
(一)印制份数序号(上图顶部左侧第一行编号,一般机密、绝密等文件件才标注);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上图顶部左侧第二行,机密程度和年限用*号连接);
(三)文件紧急程度,一般有急件、特急、电报、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等几种等级;
(四)发文机关标识(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比如《XXX人民政府文件》。
(五)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联合行文只标主办机关的文字号)发文机关代字(xxx府发)——年份〔2005〕——序号;
(六)签发人(只有上行文才标注),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七)文件主体内容(红色反线下方,主题词上方),包含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时间、印章、附注等;
(八)附件(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扩展资料:
1、在红头文件中有一项是要特别注意的那就是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如下所列:
(一)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等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二)领导签发的,以签发日期为准;
(三)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四)法规性文件以文件批准日期为准。
2、通常来说红头文件的的抄送机关的排列顺序是:
(一)党委;
(二)人大;
(三)政协;
(四)纪委;
(五)法院;
(六)检察院;
(七)警备区;
(八)人民团体;
(九)有关部门;
(10)有关机关。
百度百科-红头文件
百度百科-上行文
百度百科-下行文
国家政府机关公文标准格式是什么?
你用的什么字体和字号呢 ?下面就是要求:
一、公文版面尺寸
(一)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上白边为:37 mm
公文下白边为:35 mm
公文左白边为:28 mm
公文右白边为:26 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即纸张中文字区域)
二、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一)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
(二)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三)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四)装订要求
左侧装订,一般采用骑马订或平订;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平订距纸张左边缘1厘米;无坏钉、漏钉、重钉,针脚平伏牢固。
三、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一)眉 首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2.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4.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5.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二)主体
1.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回行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主送机关的标点符号使用不同级别、不同系统的,用逗号隔开;如果是同级、同类、同系统的用顿号隔开。
3.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l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可通过调整字间距解决。
4.附件
在正文下空l行左空2字用3号仿字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两个或两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序号(如“附件:1.××××× 2.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5.成文时间
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〇”。
6.公文用印
(1)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成文日期右空4字,用3号仿宋字标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印章用红色。
(2)联合行文印章
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3)特殊情况说明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7.附注
公文附注为正文之外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
(三)版记
1.主题词
“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每个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的标引顺序为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在标引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一份文件如有两个以上的主题内容,先集中对一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再对第二个主题内容进行标引;标引一份文件,除类别词外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
2.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l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l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l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4.版记中的反线
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5.版记的位置
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
六、页码
用4号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l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七、公文中表格
公文如需附表,对横排A4纸型表格,应将页码放在横表的左侧,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单页码表头在订口一边,双页码表头在切口一边。
公文格式及行文规则
公文格式及行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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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特定体式的文体,公文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规范的公文格式不仅有利于体现国家机关的权威性、严肃性,而且也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政令畅通。同时,对于我们国家工作人员来讲,能够熟练、正确的制作公文、处理公文,也是个人能力和基本素质的一种体现。
公文中的要素主要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
为了配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年12月27日 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这个标准不是由政府行政文秘部门发布的,而是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是一种强制性的标准,其中对公文格式、公文纸张的纸型、厚度、透明度等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这个格式规定,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 156mm ) 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下面,对公文各要素和标识作一简单介绍。
一、眉首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
1.公文份数序号。公文份数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标识时,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但是这个我们市一级没有执行,只是在收文的时候标号,但中央一级的很多公文都有份数的序号)
2.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秘密等级是指涉密公文的保密程度,分?秘密?、?机密?、?绝密?三级。《办法》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机密?、?绝密?公文均应标注保密期限。标识秘密等级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3.紧急程度。急件公文分为?特急?、?急件?两种。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标识时,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密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名称和?文件?二字组成,如?锦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等。对一些特定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名称(此类为便函类发文文头)。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识位置是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 25mm 处,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在上边缘到版心上边缘 80mm 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还规定,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一般应小于22mmX 15m 。。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如?锦财发〔2010〕82号?,?锦财发?指发文机关代字,? 〔2010〕 ?指年份,? 82号?指发文序号。整个意思就是锦州市财政局在2010年所发的第82号文件。标识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代应用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6.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签发人姓名居右空l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与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对齐处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同时,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同处一行,并下移红色反线,使红色反线与发文字号继续保持为 4mm 。
二、主体部分
主要标识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发文机关印章、附注等要素。
1.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概括而成的公文主要内容和公文种类组成,如《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基本功培训活动的通知》等。公文标题是文件内容的高度概括,文字要求准确、简要、概括,书写时要居中书写,用2号小标宋体字。回行时要注意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居中对称,间距恰当,做到既有美感,又要避免产生异义。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公文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书写时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必须同时报送几个主送机关的,可以用抄送形式;下行文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主送机关,但是,如果主送机关过多,则一般用规范的统称,如?各县(市)区财政局?等。标识位置在标题下空1行处,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公文正文。标识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l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当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成文日期需要完整写出年、月、日,而且必须用汉字书写(?零?写为? 0? )。成文时间标识时,右边要空4字。
6.发文机关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盖印的位置一般应上距正文 2mm ~ 4mm 。,以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为标准。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联合行文的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 3mm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7.附注。指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上行文的?请示?文种中,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三、版记部分
主要标识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要素。
1.主题词。是进行文献标引、存储、检索等工作的工具,位于附注之下,抄送机关之上,它是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的排列次序为:反映公文内容的主题词在前,反映公文形式的主题词在后。在单主题公文中,反映公文中心内容的主题词在前,反映公文分述内容的主题词在后;在多主题词公文中,反映公文内容的各主题词按其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目前我们的主题词使用很成问题)
2.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四、其他
1.格式中的几个用线。
(1)在眉首与主体之间,一般用一条红色的间隔线。使用这条线的区别是,党的领导机关如中央、省委、地委、县委文件的间隔线中间有一颗红角星,行政机关如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的文件一般采用一条连续的横线,中间没有红角星。这条线一般在发文字号下 4mm 处与版心等宽,采用红色反线。
(2)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黑色反线,宽度同版心。
2.用纸。公文用纸一般采用GBA 4型,成品幅面尺寸为 210mm ? 297mm ,纸张定量为 60g /m2 ~ 80g /m2 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大于或等于15次,不透明度大于或等于85%,PH值为 7.5~9.5。
3.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4.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1)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2)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 2mm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 BI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3)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 4mm 。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 4mm 。平订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 3mm ~ 5mm 。
5.页码。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处。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 7mm 。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与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
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办理公文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四章规定的?行文规则?,共 11条。主要是从行文原则、行文方向和行文要求三个方面确立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行文规则。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则,以利提高行文效用,把握行文权限,规范行文体式。
一、坚持行文原则,提高行文效用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办法》第十三条)这是行文的基本原则,也是行文的出发点。确定行文一定要首先明确行文的目的和作用,要有的放矢,有针对性,使发出的公文产生预期的效用。
二、明确行文方向,把握行文权限
行文方向和行文权限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掌握:
(一)明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隶属关系,主要是指行政隶属关系。要向某一个机关行文,必须搞清楚和行文机关是上下级关系、下上级关系、平行关系。对于业务性强的行政系统,也要注意业务指导关系。明确了这一点就便于确定文种。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一般用?请示?、?报告?、?意见?等;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行文,一般用?函?。对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也可以使用?通告?、?通知?、?通报?、等;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一般用?命令(令)?、?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等。
职权范围。就是文件内容、事项是不是行文机关和授文机关职权和职责内的事宜。《办法》依据行文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对行文的方向和权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严格遵守限制条件。
1.政府各部门?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办法》第十五条)
2.?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办法》第十五条)
(三)按照划定的范围行文。
1.?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办法》第十五条)
2.?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办法》第十七条)
3.?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4.?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办法》第二十条)
(四)掌握联合行文的要求。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办法》第十六条)。
三、严格行文要求,规范行文体式
《办法》在?行文规则?中,对行文从行文纪律到行文体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上行文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办法》第十九条);这些规定主要是解决和防止政出多门的问题.?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办法》第二十二条)。这一条含义深刻,不仅是公文处理中的纪律,而且对于保证领导机关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具有重要意义。也能够保证领导同志抓大事,抓主要问题。
(二)对上行文的体式要从严把关。主要是向上级行?请示?、?报告?、?意见?时,?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办法》)第二十一条)
?报告?与?请示?两个文种混用、?报告?中夹杂?请示?事项的问题是目前公文制发中最常出现的问题,有的还编造了?请示报告?这样一个文种。《办法》在第二章?公文文种?中明确规定了?请示?与?报告?的作用。?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在制发文件中要根据行文目的确定。概括地讲?报告?与?请示?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文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要求不同。?报告?是为了让上级知道情况,而?请示?是为了让上级对下级机关的请求做出答复或批准。二是发文的时间不同。?报告?一般是在事后,即在某项工作任务完成之后,或上级机关明确要求答复有关问题时制发。而?请示?则多在事前或事中制发。三是正文中的结束语不同?报告?一般使用?特此报告,请阅知。?或?专此报告,请周知。?等语。而?请示?则多用?特此请示,望予批准。?或?专此请示,请予指示。?等语。行文规则对于文件的质量和高效运转,保证行政公文发挥作用至关重要。在拟制文稿中要严格遵守,文秘部门在核稿中要从严掌握,领导同志要带头执行。
2行文关系
行文的关系,指的是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关系。
一、下级机关一般应按照直接的隶属关系行文而不要越级行文。
二、行文常规: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应当使用平行文(如函、通知等),不能使用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更不能使用下行文(如命令、指示、决定等)。
三、要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向上级的请示,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可以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当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所请求的问题;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单位行文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要注意党政不分的现象。党务和政务事宜要分别行文,凡属政府方面的工作,应以政府名义行文;凡属党委方面的工作,应以党委名义行文。
好了,今天关于“政府抄送文件格式”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政府抄送文件格式”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