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搜身合法吗?(交警有权利搜身吗?)
不合法。侵犯人权!可以报警或控告。!一,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警察搜身是合法的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搜身??”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
警察搜身合法吗?
不合法。侵犯人权!可以报警或控告。!
一,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宪法及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二,人身权(人格权与身体权或身份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三,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四,《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交警有权利搜身吗?
法律分析:警察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有权随便拦路人查问搜身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第一百三十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三十二条 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
警察在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时,可以对嫌疑人进行搜身,必须有法定理由,不能随便搜身。《警察法》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警察搜身需要什么条件
一、警察搜身条件
1、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2、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3、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
4、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也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这里说的紧急是指侦查实践中的:
(一)携带杀人、自杀工具的;
(二)可能藏匿爆炸、有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有可能毁灭、转移犯罪证据的。在这些紧急情况下,办理搜查审批手续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才允许带着拘留证和逮捕令搜查。
二、什么情况属于非法搜身?
以下情况属于非法搜索:
1.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无权为寻找遗失物、有关人员或者实现其他目的,搜查、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房屋;
2.有权搜查的人滥用职权,未经合法批准或者授权非法搜查3.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法定程序和程序进行搜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被警察强行搜身是否侵犯了人权?
人民警察搜身他人身体必须要依法进行,否则非法搜查身体是违法行为,也是广义上的侵犯人权行为。
在法律中没有“搜身”的概念,所谓的“搜身”是指人身检查或者搜查身体等称谓。检查或者搜查可以对人身和物品进行检查或者搜查,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巡逻执勤、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现场调查、追捕逃犯、侦查案件等执法执勤活动中,对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在发现违法犯罪人的现场对其人身及有关物品进行检查。
其实公安机关很多执法细则中都规定有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当场检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警察可以随便搜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及《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第五十四、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条的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民警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对可疑人员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检查包括查验身份证件、人身检查及对随身携带的可疑物品进行检查。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对你们进行盘问、检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
警察是不可以随便搜身的,但是可以对有嫌疑的人员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如果觉得警察属于违法搜查,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行政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10对警察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七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二条 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扩展资料: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三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也可设立110接诉台,直接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十二条 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
百度百科——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好了,今天关于“警察搜身是合法的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搜身??”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警察搜身是合法的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搜身??”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